四川在線記者 劉佳
保障燃氣供應和安全,事關群眾切身利益,是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3月26日,四川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上,《四川省燃氣管理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條例修訂草案”)提請審議。受省政府委托,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鄧立軍對條例修訂草案進行說明時表示,《四川省燃氣管理條例》施行以來,對規范全省燃氣管理工作、推動燃氣事業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從條例施行來看,還存在各方責任界定不清晰、市場秩序不規范、安全用氣監管保障不力等問題,此次修訂,旨在結合四川實際,突出燃氣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燃氣企業服務水平,強化政府監管職責,加強事故預防和處置能力建設,提高燃氣管理工作水平。
條例修訂草案注重健全燃氣管理體制,完善燃氣設施規劃建設,明確了各級政府、燃氣管理部門及相關部門監管職責,規定燃氣企業、燃氣用戶、燃氣行業協會責任義務,加強燃氣安全宣傳教育,強化科技支撐。
規范燃氣經營服務,壓實燃氣企業安全責任是修訂的一大重點。條例修訂草案規定燃氣企業建立燃氣質量檢測制度,明確燃氣企業開展燃氣供應、設施安全檢查和用氣設施、用氣場所安全指導服務的規范。規定了管道燃氣計量裝置、計量收費及對計量準確度、收費偏差有異議的處理方式。其中提出,因燃氣計量裝置故障、錯計、暫計氣量導致燃氣費偏差的,應當按照有利于燃氣用戶的原則處理偏差或者錯誤的計量計費,管道燃氣經營企業核實后應當及時告知燃氣用戶,退還燃氣用戶多支付的燃氣費或者通知燃氣用戶補交少繳的燃氣費,不得收取因此產生的違約金。同時規定燃氣企業明示服務標準,建立投訴舉報制度,由燃氣管理部門牽頭建立社會監督員制度。
為規范燃氣使用行為,強化燃氣設施保護,條例修訂草案規定燃氣報警裝置安裝要求,規定燃氣用戶改變用氣范圍和燃氣用途、拆改戶內燃氣設施管理要求,劃定燃氣設施保護范圍,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健全燃氣設施監測和檢查制度。并要求建立工程檔案共享機制,實施其他建設工程涉及影響燃氣設施的,有關單位共同制定保護或改動方案。
另外,條例修訂草案還注重完善部門監管協調機制,提升事故預防與處置能力。強化政府監管職責和事故預防及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建立燃氣安全風險評估與論證機制,實施重大燃氣安全風險聯防聯控。明確燃氣管理部門制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定期開展燃氣安全監督檢查。規定政府、燃氣企業編制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健全燃氣應急儲備制度。明確燃氣企業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發現用氣安全隱患及時督促整改,并公布二十四小時搶險搶修電話。同時規定了燃氣事故發生后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啟動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搶險搶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