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羅海韻 廣安觀察 胡力文

  近日,有網友在“四川省網上群眾工作平臺——問政四川”反映,位于廣安市廣安區北辰街道轄區某高層小區里,小區物業已撤場多日,如今小區的垃圾轉運困難、電梯停運,居民上下班要爬近30層樓。實際情況怎么樣?近日,記者到現場進行了走訪。

  小區物業撤場

  電梯維保合同中斷后停運

  記者多方走訪了解到,從3月17日開始,小區內共8棟樓出現電梯停運,原因是該小區物業長期無法收齊物業費,服務合同到期后即撤場,導致小區內電梯的維保合同中斷,電梯存在安全隱患。廣安區市場監管局因此下達整改通知書,電梯暫時停運。

  小區內停運的電梯

  記者在小區告示欄看到,物業公司于今年2月20日張貼的終止服務公告。公告提及,該公司入場7個月已累計虧損40多萬元,“決定于2025年3月7日正式退出小區物業管理工作”。記者注意到,該公告并未詳細列出欠費明細。

  在8棟單元樓大廳內,記者看到一則《緊急通知》顯示:“業委會于3月17日收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根據相關法律要求,定于3月18日零時對小區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所有電梯進行停梯,停梯期間,造成的一切后果、損失,由業主自行承擔。”

  物業公司做法合適嗎

  律師:應提前90日書面通知業主并完成交接

  在居民們看來,會出現電梯停運、回家難的情況,與物業公司不再續約突然撤場有關,物業公司這一做法導致業委會措手不及,未能做好與電梯維保公司等服務單位的交接,物業公司應該給予一定賠償。

  對此,律師怎么看呢?記者采訪了北京澤亨律師事務所律師胡磊。

  四川在線記者:物業公司的做法合規嗎?

  胡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七條,物業服務期限屆滿前,物業服務人不同意續聘的,應當在合同期限屆滿前九十日書面通知業主或業主委員會,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物業公司突然撤場,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胡律師說。

  四川在線記者:有關部門責令電梯停運是否合規?

  胡磊:根據現有事實,小區電梯停運的直接原因是原物業公司撤場后,電梯維護保養服務中斷導致脫保。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二十九條,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廣安當地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六十三條“對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特種設備應當依法停止使用”作出停運決定,于法有據。

  四川在線記者:業委會能否向欠費居民追要相關維護費用?

  胡磊:根據《物業管理條例》,涉及公共區域維修費用籌集等業主共同利益事項需由業主大會決定。但是,在電梯停運的緊急情況下,業委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緊急情況下業主共同管理權”采取臨時措施,應視為合理,保障業主基本生活始終是優先原則。

  此外,電梯維保屬業主共有支出,部分業主墊付費用后,已繳費業主不能直接追償欠費業主。但業委會也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發出催繳通知,經司法程序后申請強制執行。

  最新進展>>

  “我們正在積極解決問題。經過兩次業主代表大會,決定從每棟樓選出志愿者,向每戶業主收費,用于和電梯維保公司續約,以及繳納電梯運行產生的電費和小區內生活垃圾的處理費用。”小區業主委員會工作人員介紹:小區部分樓棟已收齊費用,并簽訂維保合同。

  記者發稿前,據北辰街道宣傳委員同步消息,小區內的電梯已全部恢復正常,各生活垃圾收集點的生活垃圾已經被清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