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唐子晴
近日,已經落戶成都溫江多年的網友劉先生想通過老年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政策,將在遂寧射洪的母親戶口轉到自己的戶口名下。但在落戶過程中,他發現除了父母和自己的戶口簿,還需要提供一份親屬關系佐證材料。
記者通過查詢小程序“成都微戶政”了解到,辦理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入戶,除需要上傳《入戶申請表》,提供本市戶籍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原件、市外老年父母的居民身份證、市外老年父母的戶口簿原件、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外,的確還需親屬關系佐證材料。記者還了解到,山東煙臺、廣東中山等多個城市辦理此類業務時,也需要相關佐證材料。
記者聯系劉先生了解到,他的手里有一份舊戶口,戶主為父親,戶內成員有妻子宋某和次子劉先生。劉先生通過“成都微戶政”上傳材料預約辦理落戶時發現,除了需要父母和自己的戶口簿外,還需要上傳親屬關系佐證材料?!拔乙詾檫@個佐證材料可以去村上開,但開回來上傳后還是被退回了,這是為啥呢?”
為何劉先生不能只憑舊戶口簿作為母子關系佐證材料?
成都市公安局溫江區分局戶政大隊民警介紹:戶口簿在通常情況下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狀況以及家庭成員間相互關系的法律效力,但在特殊情況下當戶口簿不能直接準確反映戶內成員間關系的時候,需通過其他佐證材料進一步證明。如,子女與(外)孫子之間、多子女與其配偶、繼(養)父母與子女等情況。
親屬關系佐證材料比較多樣,包括獨生子女證或出生醫學證明,或由檔案管理機關加蓋印章的能夠反映親屬關系的個人材料,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或法院裁決書、判決書等能證明親屬關系的法律文書。
對劉先生回老家開具的材料,該工作人員也解釋因為村大隊不是戶口登記機關,也不具備開具親屬關系證明的法定職責,開具的材料在法律上不具備足夠的證明力。
“有需要落戶的居民可以聯系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戶政民警,我們將會根據情況提出合理建議,方便大家順利便捷落戶。我們在簡化群眾申請材料、優化辦事辦件流程方面一直在積極推進和落實,以方便群眾更加便捷辦理業務。”該工作人員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