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曹菲
11月8日,四川發布《四川省道路營運駕駛員記分管理辦法》,規定對道路營運駕駛員在道路運輸經營性活動中違反法律法規、安全生產規程、運營服務規范等行為實行量化管理,將從12月10日起實施。

修訂后的《辦法》與此前的規定有哪些不同?11月23日下午,四川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寧堅做客四川省人民政府網站訪談欄目,進行了詳細解讀。
寧堅介紹,修訂后的《辦法》共5章31條,包括總則、記分分值、記分管理、執法監督和附則5大部分。相較于之前,新《辦法》在內容、分值、程序等方面都有變化。
“為了更好地發揮記分管理的教育引導作用,構建激勵與懲戒相結合的良好營商環境,《辦法》新增了信用修復內容,也就是學習減分制度。”他解釋,對記分在15分以下的營運駕駛員,只要主動參加安全生產、道路運輸法律法規學習并通過考試的,就可申請扣減記分,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最高可扣減10分。
和之前相比,《辦法》首先保持了對酒駕毒駕、超速超載、疲勞駕駛等嚴重道路運輸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在這前提下,減輕了13項輕微違規分值,刪除了攜帶《道路運輸證》《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證》證件等條款,彌補了網約車等15項管理空白,做到記分分值與《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等規章的有效銜接。
“為使《辦法》更加科學合理,我們不僅增加了15分以下的營運駕駛員的學習減分流程,還修改完善了15分以上的營運駕駛員的清分流程。”他說,“這樣《辦法》落實也會更加到位。”
《辦法》的記分周期是自駕駛員初次領取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之日起計算,累計記分考核周期是12個月,滿分為20分。寧堅提醒廣大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和“駕駛證”通常是同時使用,但各自的記分周期不同,請注意不要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