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范芮菱

  為加大對嚴重交通違法犯罪行為的曝光力度,充分發揮教育引導、警示震懾作用,2月17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公布2024年第四季度 “終生禁駕”機動車駕駛人名單。

  2024年第四季度,成都共計14人被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申領。其中,年齡最大的59歲,年齡最小的29歲;有7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被終生禁駕,有7人因“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構成犯罪的”被終生禁駕。

  具體名單如下:

  哪些行為會被“終生禁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終生禁駕’是一項嚴厲的行政處罰,意味著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報考駕駛證,也不得取得駕駛資格,公安機關會將這些駕駛人錄入駕駛人管理黑名單,并實施動態監管。若被‘終生禁駕’后仍開車上路,駕駛人一旦被查處,將按照“無證駕駛”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成都交警相關負責人介紹,此外,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也會被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成都交警提示,酒駕醉駕是嚴重交通違法犯罪行為,切勿心存僥幸、酒后開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后,應當立即停車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報警,避免貽誤受害人救治,加重事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