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伍力 張庭銘 溫江公安提供視頻
“警官,我要舉報,這有個車子逆行,我拍了視頻!”10月12日,成都交警十一分局接到群眾舉報,稱在溫江區金河東路與來鳳路交叉路口有一輛白色小車逆向行駛,十分危險。
接到舉報后,交警十一分局立即開展核查工作,根據群眾提供的行車記錄儀視頻確認白色小車存在違法行為,民警隨即傳喚白色小車駕駛人易某到交警十一分局接受調查處理。據易某陳述,10月12日上午8時28分,她駕駛車牌號為川A9A***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金河東路與來鳳路交叉路口時,因趕時間想抄近道,便變道逆行至對向車道。
經過民警批評教育后,易某表示深感后悔,不應該違反道路交通規則,不僅影響道路通行秩序,還容易引發交通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和《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第66條第4項,民警依法對易某作出1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并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對其駕駛證記3分。
交警提醒:逆向行駛是一種嚴重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輕則引起交通堵塞,影響道路通行秩序,重則引發交通事故,甚至造成人員傷亡的嚴重后果。廣大駕駛人出行應當遵守交通法規,按照交通標志指示通行,不要為了一時方便選擇違法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