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張敏 廣元觀察 楊鴻波  朱榮杰

  “上牌照的,把我們騙了!”近日,廣元市旺蒼縣網友通過“四川省網上群眾工作平臺—問政四川”反映稱,他們購買的電動二輪車、三輪車交錢上牌登記兩個月后,上路行駛卻被制止,交警稱超標的電動二輪車、三輪車,即便有車牌,但如果騎車人沒有駕照,也不能上路行駛。目前,當地的部分登記備案的電動三輪車已經被暫扣。

  網友質疑,如果不能直接上路,為啥又讓大家花錢上車牌?當初上牌宣傳時為什么沒有說清楚?相關政策制定是否朝令夕改?四川在線記者來到旺蒼縣對此進行了采訪。

  質疑

  交了錢辦了證 這類“電馬兒”咋還是不能上路?

  旺蒼縣山地多、農村人口多。近年來,隨著鄉村道路基礎設施的不斷改善,不少農戶購買電動兩輪、三輪車,用于出行和拉運化肥等生產物資。而這次的爭議起源于當地實行的一個政策:去年6月,廣元市發布《關于加強超標電動二、三、四輪車管理的通告》,通告提到:將全面推進超標電動二、三輪車臨時備案登記,備案登記過渡期為3年(集中備案登記時間為2024年7月1日至10月31日,過渡期為2024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過渡期滿后,超標電動二、三輪車不能再上道路行駛。

  廣元市發布《關于加強超標電動二、三、四輪車管理的通告》

  “之前說的只要交350元辦理備案,買份保險,上了臨時標識牌,我們的電馬兒就能上路,但不能載人,有效期為三年。現在又變了,要我們去考了駕駛證才能上路。”記者來到反映強烈的旺蒼縣木門鎮采訪,街頭老人正在討論電動三輪車無法上路的問題。

  記者在木門鎮上看到,街頭不少電動二輪車、三輪車上都有紅底白字的車牌,車牌由“廣元”兩個大字和一個旺蒼縣的拼音首字母“W”以及兩個較小的“臨”“備”二字構成。

  木門鎮街頭的三輪車懸掛著紅底白字車牌

  “我們錢也交了,保險也買了,備案也做了,現在卻不敢上路,就怕被扣車。”居民們覺得自己被“忽悠”了:“如果一開始就說清楚了,沒駕照,這類‘電馬兒’也不能上路,就不會買車了。”“既然騎車人沒有駕駛證不能上路,為啥辦證人員當初宣傳交350元備案、買保險、上臨時標識牌就能上路?”

  當地群眾反映強烈,也因為在山區沒了電動三輪車給他們生產生活造成不便。柳樹村60多歲的村民石兵家離木門鎮三四公里,但山路陡峭,到鎮上買化肥、榨菜籽油都得靠電動三輪車運輸。他坦言:“要是沒有電動三輪車,從公交站到家里,這些農用物資就得靠人工背,年紀大了,背東西實在吃力。”

  回應

  上牌照時,第三方公司宣傳不當造成誤解

  為超標電動車上臨時標識牌工作,是由廣元市公安交警牽頭推進的。上了臨時標識牌的車輛到底能不能直接上路,記者來到該部門采訪。

  廣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主要負責人表示,電動摩托車、三輪車屬于機動車,騎車人上路行駛必須有駕駛證。此前電動車輛備案登記、上臨牌、買保險,只能表明這個車能夠合法上路行駛,但不代表駕駛人可以無證駕駛機動車。

  該負責人介紹,根據公安部發布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72號)的相關規定,駕駛電動三輪車需要駕駛證D照,駕駛電動摩托車則需要駕駛證E照或F照。值得注意的是,申請考取D照,需在18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

  依法行車明白卡

  那這一政策,在去年給超標電動車上臨時標識牌的時候,為什么沒有講解到位呢?

  記者了解到,從2024年7月1日開始,廣元市由公安交警部門牽頭,采取“公安交警+科技公司+保險公司”模式,對全市超標電動車進行為期4個月的集中備案登記工作。由于辦理任務重,山區多,警力有限,到村里宣傳、收集資料、協助辦理等工作,被廣元市公安部門委托給第三方公司四川深宇智訊科技有限公司在執行。

  “在這一過程中,第三方公司存在宣傳不實的情況,造成了誤解!”廣元市車管所相關負責人解釋:保險公司為了承攬更多車主辦理保險,第三方執行公司為了上更多臨牌,開展了不實誘導宣傳。

  這種情況不止在旺蒼縣出現,廣元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也接到其他區縣關于“車輛有備案但還是不能行駛”的投訴。

  廣元市公安交警支隊主要負責人表示,當時收到投訴后,廣元市暫停了辦理全市超標車輛集中備案工作,并進行了為期7天的業務培訓,后由交警部門統一負責解釋備案政策宣傳工作,保險公司和第三方執行公司不再宣講。對于退款問題,廣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負責人表示:由于電動三輪車屬于機動車管理范疇,因此必須購買保險。

  新聞多一點>>

  什么是超標電動三輪車?

  超標電動二、三輪車是指因不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未納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未獲得CCC認證等情形,無法在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所取得機動車或電動自行車號牌的電動自行車(電動兩輪車)和低速電動車(電動三輪車、四輪車)。

  當前,國家已禁止生產、銷售、改裝超標電動二、三、四輪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的,由市場監管部門、公安機關、經信部門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廣元對2024年6月30日前購買的超標電動二、三輪車進行臨時備案登記管理,發放臨時備案登記標志牌。過渡期(2024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后,超標電動二、三輪車禁止上道路通行。違規上道路通行的,執法部門將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