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杜卓濱

  10月10日,四川樂山市中區海棠街道一則《關于對海棠街道流動攤販實施登記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引發關注。

  《通告》要求,戶籍地或居住地在海棠街道轄區范圍內的流動攤販經營者,5個工作日內前往所在社區登記。登記工作結束后,海棠街道將分批次劃定合適區域設置便民攤區,實行定人、定時、定點、定類型的常態化管理。

  市民們為《通告》點贊,認為如此規范,將會使得老城區更加整潔、有序,“街頭的煙火氣不再居無定所”。

  也有部分市民認為不必過分“一刀切”,“做好從業人員的管理,就不會影響城區風貌,還能為底層群眾提供額外的收入”。這部分市民還認為,“定人化”的管理,會把海棠街道以外的商人拒之門外。

  10月11日晚,海棠街道辦事處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登記之后,他們用便民攤區取代攤販們的流動,一是因為流動攤販大多是占道經營,影響市民出行;二是因為無序的流動,使得交易沒有保障。

  流動攤販占道經營影響市民出行。資料圖 來源:樂山發布

  《通告》:5個工作日內進行登記

  隨后設置便民攤區定點管理

  《通告》是市中區人民政府海棠街道辦事處和市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共同發布的。發布的目的是進一步規范市中區流動攤販經營秩序,著力營造整潔、有序、文明的城市環境。《通告》的依據包括《四川省食品安全條例》《樂山市城市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

  《通告》要求,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戶籍地或居住地在海棠街道轄區范圍內的流動攤販經營者,在工作時間攜帶身份證/戶口本或居住證前往所在社區登記(低保、特困、殘疾等政策保障對象請攜帶相關證明)。

  登記內容包括流動攤販的姓名、聯系電話、身份證號、經營位置、經營類型等信息,登記后,社區還將通過上門入戶、社保系統查詢、經營點位現場查看等方式,對流動攤販人員實際情況開展核實。

  《通告》規定,自產自銷菜農及蔬菜水果商販需進駐各農貿市場銷售,不在上述登記范圍;企事業單位穩定就業人員和退休人員原則上不得登記。

  《通告》稱,登記工作結束后,海棠街道將分批次劃定合適區域設置便民攤區,實行定人、定時、定點、定類型的常態化管理。同時對進入攤區經營的食品攤販頒發備案證,組織攤販開展個人健康檢查。

  據海棠街道辦事處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屆時將禁止攤販繼續四處流動。

  《關于對海棠街道流動攤販實施登記的通告》截圖。

  支持者:能讓城區更加有序和規范

  反對者:沒必要一刀切

  10月11日傍晚,記者就這份《通告》,隨機采訪了多位市民。

  有市民為《通告》點贊,認為街道設置便民攤區,對流動攤販實行定點管理,能讓城區更加有序和規范。

  市民小陳告訴記者:“流動攤販大多是一個電動車,順著馬路擺,或者一個攤支在人行道上,太影響交通了。尤其是晚上下班,本來路上就堵,他們還在路邊上慢慢晃,太有必要規范下了。”

  也有市民對該《通告》部分內容不認可,認為《通告》對便民攤區進行定人、定時、定點、定類型管理,有一刀切的嫌疑,減少了底層群眾創收的機會,打消了外部商家進入的可能。

  解讀:為了城區更規范和交易更有保障

  便民攤區有公益區供底層群眾選擇

  10月11日晚,海棠街道辦事處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通告》的出臺,主要是為了對流動攤販進行有效的管理,讓交易更有保障,讓城區更加規范和有序。

  上述負責人介紹,海棠街道的流動攤販大致可以分為小吃類、小商品類和服務類三種,數量在400—600之間,大多屬于占道經營,從早經營到晚。由于其流動性,所以售賣商品的質量沒有保障,交易沒有保障。

  流動攤販流動性強。資料圖 來源:微嘉州

  “以小吃類流動攤販為例,上午我發現一個攤販食品安全有問題,進行了處罰,下午它有可能就跑到別的街道或鄉鎮去了,繼續危害群眾的身體健康。”上述負責人告訴記者,為此,便民攤區設置以后,海棠街道將禁止攤販四處流動。

  街道辦介紹,針對無就業家庭、殘疾人家庭等底層群眾,便民攤區設置有公益區域可供選擇,“同時我們也會采取有效的疏導,針對非海棠街道的商販和非底層群眾的攤販,我們會鼓勵他們轉行,或者租賃商業攤位進行經營,從游攤的身份中脫離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