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

  何為“非法侵入住宅罪”?

  若構成該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四川縱目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英占表示,根據《刑法》第245條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非法侵入住宅罪在我國實務中適用率比較低,但一旦觸犯該罪的適用條件即構成犯罪。

  一方面,需要判斷鄧某侵入的是否系住宅。住宅是指供人生活居住與外界相對獨立、封閉的場所,從本質意義上理解,應該具備兩個基本屬性,一是物理屬性,住宅應當具有一定的相對封閉性;二是生活屬性,住宅應當具有供人生活、起居的功能,要求具有能夠從事普通的日常生活的條件。本案中,鄧某侵入的房屋顯然是李女士生活居住的地方,顯然是住宅。

  另一方面,需要判斷非法侵入住宅罪中的“非法侵入”是否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并非所有的非法侵入住宅行為都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第(三)項規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因而情節輕微的話,一般治安處罰即可。本案中,鄧某多次進入李女士的房屋,并在事發時拖拽李女士,李女士因此事被迫辭職,并且患上重度抑郁,顯然對李女士的影響還是比較大的。

  此外,非法侵入的手段不僅包括主動采取強行等非法方式進入他人住宅,也包括經主人要求后拒不退出住宅。本案中,鄧某就采取了隱蔽的方式進入李女士的住宅。根據以上分析可知,鄧某已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

  四川一上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師表示,如果查明該男子鄧某確實未經允許,偷偷潛入女事主家中,即便所使用的鑰匙是其保留的原鑰匙,其行為符合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構成要件,且已經影響女子的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寧,同時還存在毀損、污損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的行為,應當追究其相應責任。

  當然,如果查明鄧某在本次潛入或此前潛入過程中,偷拿了女事主的財物,則其行為構成(入室)盜竊,還可能涉嫌盜竊罪。

  如果該男子具有刑事責任能力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可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構成盜竊罪,則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四川泰宇律師事務所律師蒲俊豪稱,私闖他人住宅不一定構成犯罪,若不能認定為犯罪,那么會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行為人作出處罰;如果可以認定為犯罪,則是《刑法》第245條規定的非法侵入住宅罪,通常是給予行為人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處罰。

  從本案來看,鄧某的行為已經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因為鄧某供述其不止一次進入李女士家中,并進行齷蹉行為;鄧某的行為致使李女士精神受到巨大傷害,嚴重妨礙了李女士的居住安全與生活安寧。李女士也可以對其精神損害進行鑒定,向鄧某主張民事賠償。

  紅星新聞記者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