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
自覺抵制索要高額彩禮等
標準應當遵守村規民約
面對“高額彩禮”等陋習現象,涼山立法說“不”。4月6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涼山相關部門獲悉,3月31日,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涼山彝族自治州移風易俗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近日,該條例由涼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發布公告予以公布,將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上述《條例》第二章行為規范中,明確應當遵守婚姻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婚姻制度。遵守下列行為規范:“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抵制無效婚姻;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允許、迫使未成年人結婚或者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
《條例》明確規定,婚嫁彩禮、禮金、禮品限于人情禮節性,國家公職人員按有關規定執行;自覺抵制高額彩禮、奢侈婚禮;抵制大操大辦、鋪張浪費、攀比擺闊、低俗婚鬧等不良風氣;支持、鼓勵村(居)民委員會、社區組織提供婚戀服務,宣傳引導抵制高額彩禮、奢華婚禮。
其中還指出,操辦婚事,按照傳統習俗確需給付或者收受婚嫁彩禮、禮金,彩禮的標準和禮金的種類、標準應當遵守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等相關規定。自覺抵制下列行為:索要高額彩禮、禮金或者利用彩禮、禮金干涉婚姻自由;給付或者收受超標準彩禮、禮金;退(毀)婚高價賠償;以婚嫁損害他人合法權益;利用婚嫁斂財;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斂財行為。
《條例》明確規定,縣(市)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指導、推動將移風易俗內容納入村規民約(居民公約)、業主公約、行業協會章程。國家公職人員、村組和社區干部等應當在移風易俗中發揮表率作用。
該《條例》還明確了法律責任,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法律、法規已有責任規定的,從其規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移風易俗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相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背后——
條例頒布前后用時四年
深入17縣市調研 采納156條意見和建議
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為遏制高額彩禮、婚喪大操大辦、薄養厚葬等陳規陋習,近年來,涼山州上下深入推進移風易俗并取得了初步成效,積累了一些成熟的、行之有效的經驗和做法。2017年,涼山州人大常委會將《涼山彝族自治州移風易俗條例》制定納入州十一屆人大五年立法規劃。
涼山彝族自治州人大民族宗教外事僑務委員會主任委員韓嘎拉坡介紹,“為將這些好的經驗和做法進行總結、提煉,上升為法規條款,以法治方式推動移風易俗,2019年,州人大常委會就開始了全面深入地立法調研工作。2020年底起草完成《條例(草案草擬稿)》,州委辦成立《條例》制定工作領導小組,《條例》制定被納入州人大常委會2021年度立法計劃,今年終于頒布了。”
“我們組成了調研團隊,深入到涼山17縣(市)調研,當時有群眾反映,在農村娶個媳婦要給20萬元彩禮,對于家庭來說,是一個不小的經濟負擔。無論是開座談會還是入戶,調研組均受到了各界人士的歡迎。我們共收到了341條意見和建議,其中采納156條,從動議到該條例頒布前后花了四年時間。”韓嘎拉坡認為,該條例的施行非常有必要。
今年5月1日起,該《條例》將正式施行,標志著涼山州移風易俗工作有了法治保障。據悉,專門將移風易俗工作上升到法規層面,這在四川全省尚屬首例。
此前的今年3月18日,四川省紀委監委牽頭組織的大小涼山彝區高價彩禮問題綜合治理工作座談會在涼山州西昌市召開,會議對大小涼山彝區高價彩禮問題綜合治理工作進行安排部署,明確了任務分工,建立了協同機制。四川省紀委監委將把高價彩禮綜合治理作為重點監督內容,堅持“一竿子插到底”,全程跟蹤督促,及時發現并督促解決突出問題。
紅星新聞記者 江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