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設檢查點,將嫌疑人逼進“口袋”
專案組在偵辦該案時發現,以陳某某為首的販毒團伙具有組織嚴密、分工細致、反偵查能力強等特點。販毒方式猶如“擊鼓傳花”,層層有專人負責,隔層的人員都互不認識。而陳某某則是整個團伙的“大腦”,從資金來源、人員分工到進貨、出貨,均由其全程掌控。
“在前期辦案過程中,我們確實有點信心不足。”自貢市公安局大安分局專案組負責人坦言,專案組曾先后三次嘗試抓捕,但都由于嫌疑人臨時改變線路或提前轉移毒品等原因,未能成功。
但是,隨著案偵工作的深入,該團伙的組織結構、人員信息、販毒路線等情況都有了進一步的了解和掌握,破案信心隨之提升。
今年6月,專案組民警獲得陳某某計劃出省進貨的最新動態,當即召開會議部署第四次抓捕工作。經專案組研究決定:在瀘州境內收網。
為順利完成抓捕工作,專案組協調自貢、瀘州兩市警力共計40余人開展工作,同時在嫌疑人可能通行的路段路口設置檢查點,佯裝成疫情防控檢查點,將嫌疑人車輛引導至唯一可通行的設伏路段。
困獸猶斗,民警強行砸破車窗
緝毒民警回憶,當天進入警方監控范圍的有3名嫌疑人,他們分別駕駛兩輛汽車,計劃經瀘州前往自貢。和警方預計的情況一樣,兩車在進入瀘州境內后,試圖繞小路通行。但鑒于小路警方提前設置了“檢查點”,于是車輛改變路線,朝警方設伏路段駛去。
發現前方有車輛攔截后,嫌疑人為了逃脫,直接撞向攔截車輛,然后迅速倒退,希望將后方堵截車輛撞開后逃離。“它倒退撞上來的沖擊力很大,我們的車身都好像彈了起來。”為了抓住毒販,民警踩下油門抵擋撞擊,盡可能將其逼停在中間,“即便車子正面朝我撞來,也必須要上。”
嫌疑人駕駛的車輛在遇到前方有車(辦案車輛)阻攔的時候,試圖調頭逃離,此時,緊隨其后的辦案車輛靠近嫌疑車輛,將其夾在中間。為了逃脫,嫌疑人駕車沖撞辦案車輛,直到車身被卡在路邊的沿坎上無法行進才被迫靜止下來。
此時,設伏點和駕車堵截的警員一擁而上,對車內人員實施抓捕。由于車內人員緊鎖車門,拒不投降,抓捕人員強制破窗抓人。幾分鐘時間,車內的嫌疑人被成功抓獲,從車內繳獲毒品3千余克。
至此,陳某某等3人因涉嫌販賣毒品被警方抓獲。
隨著案偵工作的持續深入,警方又抓獲陳某某販毒團伙另外4名人員,共計7人。據初步查證,以陳某某為首的販毒團伙在去年年底至被抓獲時止,共計販賣毒品14余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