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
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房屋“尚不具備解封條件”
宜賓市公安局翠屏分局經偵大隊辦案民警介紹,張仁貴、肖代蓮夫妻購買的大德廣場房產,確實牽涉到宜賓中澤集團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案中案”,因此被公安機關依法查封。
據民警介紹,中澤集團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發生在2013至2014年間,涉及受害人眾多。張仁貴夫妻所購房產所涉的楊某華,是時任中澤集團融資部副經理楊某的姐姐。
在審查案件期間,警方發現楊某涉嫌以中澤集團名義吸收的公眾存款中,有500萬元沒有上交中澤集團,而是以其姐姐楊某華的名義借給了大德廣場的開發商四川大德中信投資有限公司,從中獲取利息。大德中信公司在向楊某支付100多萬元利息后,無力償還本金,以大德廣場40套房產抵賬。
2018年9月,宜賓翠屏警方在追查楊某資金去向過程中查獲楊某向債務人大德中信借款被抵償為40套住房后,依法查封了該40套房產。2018年11月14日,翠屏警方向宜賓市中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宜賓縣分公司及敘州區人民法院發出書面公函,告知該40套房屬于涉案資產,已依法予以查封,暫停辦理房產移交、入住等手續。
張仁貴表示,明明房子在2018年11月就被查封,但開發商中潤公司宜賓縣分公司此后并未向買受人通告任何情況,致使他們一直“被蒙在鼓里”。
宜賓翠屏警方辦案人員介紹,中潤公司抵償給楊某華的40套房屋,在被查封時已有多套預登記到了楊家親屬名下。但有張仁貴等幾名買受人,屬于真正花錢向楊某華買房的業主,楊某華回收資金約100萬元。但警方查封時,相關房產處于“網簽”狀態,并未實際權屬登記為買受人的不動產權,因此警方的查封符合法律規定。
民警表示,目前楊某所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已經完成偵查,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如果一切順利,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審理終結,但也可能推遲到下半年。“目前張仁貴等人買受被查封的房屋,尚不具備解封條件。”該民警表示,如果法院審理認定大德廣場3-6-2房屋不屬于“楊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涉案資產,則有望在楊案審理終結時予以解封;如果被認定為涉案資產,則需另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