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生豬宰殺與豬肉供應安全,牽動著每個人神經。6月9日,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檢索發現,成都近期發生一起無證生豬非法宰殺案,涉及近百頭無《動植物檢疫合格證明》生豬,其中有30余頭已經流入成都市場。目前,涉及非法屠宰和銷售無證生豬的三人已依法獲刑。針對此類違法,成都農業部門接下來是否會加強查處和預防,以及如何保障豬肉供應安全,備受廣大市民的關注。

  承租場地作為屠宰點 收購近百頭無證生豬

  夜里頻頻傳來生豬的慘叫聲,和周圍濃重的腥味,引起了成都市崇州市崇陽街道西橋社區14組周圍居民的注意。今年5月公布的這起判決文書顯示,2019年1月,李一與趙二達成購買生豬意向,但趙二所售生豬未取得《動植物檢疫合格證明》,無法進入定點屠宰場屠宰。

  為便于屠宰,趙二聯系楊三,由楊三出面承租崇州市崇陽街道西橋社區14組某房屋作為非法屠宰點,并由楊三負責看管和燒鍋爐,每殺一頭豬他可提成35元,還雇請專人負責屠宰生豬。

  同年1月21日晚,李一向趙二購買了無《動植物檢疫合格證明》生豬30余頭,付款50000余元后,將這批生豬運到該屠宰場屠宰,屠宰完后將豬肉運至成都,以9元一斤進行銷售。

  很快這批豬肉就銷售一空,第二天晚上,李一再次向趙二購買同樣無證生豬60余頭,支付貨款110000余元,原計劃在屠宰后再次銷往市場。

  現場查獲:查獲生豬及白條肉價值17萬余元

  三人沒想到,自以為隱蔽的非法屠宰,還是被發現了。同年1月23日凌晨,崇州市農村發展局執法工作人員趕到該屠宰場。現場查獲生豬21頭,凈重3313公斤;白條肉92片,凈重5604公斤;豬頭46個,凈重294公斤;內臟凈重579公斤。經查詢中國農業銀行信息網交易價,被查獲的生豬及白條肉共計價值177268.8元。

  同年3月29日、4月12日、12月3日,李一、楊三、趙二分別接到當地警方電話通知到案,并如實供述了上述罪行。

  公訴機關認為,三人行為應當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刑事責任,系共同犯罪。

  法院審理:30頭豬屠宰后已銷售 三人均獲刑

  今年4月,當地法院審理查明,除上述情況外,已有30余頭生豬被屠宰后銷售,獲利達45000余元。被崇州市農業農村局當天查獲和保存的相關生豬、豬肉、內臟等已被無害化處置。

  法院認為,此三人違反國家規定,未經許可私設屠宰場屠宰生豬并對外銷售,擾亂市場經濟管理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均構成非法經營罪,系共同犯罪。

  最終,李一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五萬元。趙二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五萬元。楊三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三千元。

  網友喊話:加大查處和曝光,讓食有保障

  6月9日,記者梳理發現,成都近年來發現并搗毀的生豬非法屠宰窩點并不止這一例。2019年3月15日,成都農業部門在崇州懷遠鎮天泉社區11組現場查獲非法屠宰生豬2頭。2018年8月,郫都區法院宣判一起非法宰殺銷售生豬的非法經營案,經物價部門認定,現場查獲的生豬貨值20余萬元,8人獲刑。

  對此,不少成都網友喊話農業等相關部門,進一步加強非法屠宰的查處和預防工作,加大對豬肉等農產品的檢查力度。

  也有網友建議,能否增加舉報獎勵機制,從而提高市民對“野生”殺豬場監督。同時,增加對這類違法行為的曝光,從而對有計劃或正在開展此類違法的人給以警示。

  (文中李一、趙二、楊三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