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消息(記者 王了)住房公積金可用于購買住房,如果房屋要裝修還能提取公積金嗎?近日,有網友通過四川在線“問政四川”平臺留言咨詢,他想提取公積金用于裝修名下的一套二手房卻被告知無法提取。
據這名瀘州的網友敘述,前年他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了一套二手房,因房屋老舊破爛,想要裝修,但是沒錢,近期他想把公積金一次性提取出來裝修房子,電話咨詢公積金中心的人員,卻被告知不能一次性提取。“我咨詢了律師朋友,都說符合相關條件是可以把公積金一次性提出來的,請問該怎么辦?”
對此,瀘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回復稱,按照現行公積金提取政策規定,繳存職工及配偶使用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改善性住房(第二套住房)的,從首次歸還貸款之月起滿12個月以后,可申請按年提取不超過上年還貸總額的公積金(含部分提前還款、全部提前結清金額),不支持購房首付款一次性提取公積金。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裝修自住住房不在住房公積金提取范圍以內。
記者調查:
裝修沒納入公積金提取范圍
那成都公積金能用于房屋裝修嗎?記者也電話咨詢了成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表示,根據現行政策,裝修沒有納入公積金提取。
隨后,記者在成都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網站查到“職工在哪些情況下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相關政策:
(一)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本市無房職工租房自住的;
4。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出資為擁有所有權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
5。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的;
6。遭遇突發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7。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二)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兩年仍未重新就業的;
5。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未在異地繼續繳存,賬戶封存或托管滿半年的;
(三)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職工的合法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四)國家和省、市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