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操作上百個賬號為網紅刷票 半年獲利10余萬元 四川達州警方搗毀7個“水軍”窩點
在社交平臺上,好評如潮的“網紅”,人氣和流量可能是“買”來的。
10月29日,從四川省達州市公安局獲悉,一個專門給“網紅”刷票的跨省作案“網絡水軍”團伙,近期被公安機關打掉。隨著10名犯罪嫌疑人的到案,一些藏在互聯網中的非法經營、有償網絡信息服務秘密,逐漸被揭開。
專為“網紅”刷票打榜
一人可操作上百個社交賬號
“一個專用的手機支架,可以擺放50多臺手機。借助這些作案工具,一個人可以操作上百臺手機,而每臺手機,都單獨注冊了多個社交賬號。”辦案民警直言,該案中,犯罪嫌疑人只需一個可上網的房間,便可為“網紅”提供刷票、控評等服務。

前不久,達州警方在偵辦一起涉網詐騙案時,順線偵查發現,達州市達川區存在一個以黃某為首的職業“網絡水軍”團伙。該團伙成員通過微信群建立聯系,各自籌建“設備機房”用于作案。
黃某負責與各個“網紅”或者中介聯系接受刷票業務,然后再通過微信群發布任務,團伙成員采用“接龍”的方式認領各自業務量。完成各自的刷票、打榜、助力、評論等任務后,黃某根據團伙成員的工作量,按照比例支付報酬。

“一些成員批量購買二手的手機,隨便租一個民房就可以接任務。”辦案民警介紹,截至案發,該團伙中“手速”較快的成員,僅用6個月時間,就已非法獲利10余萬元。而該成員的“職業”,就是利用100余臺手機,給“網紅”刷票、打榜或控評。
“順著網線”跨省抓捕
團伙成員將手機藏進天花板
“在達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的指導下,我們順藤摸瓜,破獲省內省外關聯案件20余起。”辦案民警介紹,經過縝密偵查,警方快速鎖定了多個犯罪團伙成員位置,一個長期盤踞在四川達州、成都以及安徽等地的職業“網絡水軍”團伙浮出水面。
近日,達川區公安分局經偵、網安、特巡警等多部門組成專案組,在達州市公安局的統一指揮下,同時展開收網抓捕行動,成功抓獲嫌疑人黃某、鮮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搗毀犯罪窩點7個,現場收繳作案設備600余臺。

“抓捕現場,不少團伙成員銷毀了部分作案設備,還有的將作案手機藏進廚房的天花板。”辦案民警介紹,經偵查發現,該團伙未經國家許可,非法從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其行為違反了《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涉嫌非法經營罪。
同時,該團伙為了獲取非法利益,為網絡主播和中介提供刷票、助力、評論的行為,嚴重誤導了普通網民對網絡信息的判斷,其客戶群體中,還有部分敲詐勒索、造謠誹謗等刑事犯罪前科人員,在助長“唯流量是圖”的不良風氣的同時,還擾亂了正常網絡經濟秩序。
目前,犯罪嫌疑人黃某、鮮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已經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新聞鏈接:
做“網絡水軍”是違法的
“網絡水軍”,通常活躍在電子商務網站及各大社交網絡平臺中。他們通過偽裝成普通網民或消費者的方式,通過刷票、點贊、評論、刷禮物等手段,制造假象,誤導網民,對正常的網絡秩序和經營秩序產生影響。達到目的后,“網紅”或中介按約定比例分享非法收益。
“為了賺錢充當‘網絡水軍’不僅違法,而且可能涉嫌犯罪。”辦案民警介紹,近年來,隨著自媒體的興起,加之網絡平臺的準入門檻較低,“網絡水軍”呈現出野蠻生長態勢。不少“網紅”和中介與“網絡水軍”相互勾結,以更大的曝光換取更多的非法收益。而這些行為,都是違法的,情節嚴重還可能觸犯刑法。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以盈利為目的,在網絡上有償提供發布虛假信息或有償網絡信息服務,可能涉嫌非法經營罪;在網絡上散布或指使他人散布虛假信息、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可能會以尋釁滋事罪處罰。(來源:達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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