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佳 劉甜甜 四川法治報-法治四川新聞客戶端記者 劉冰玉
一名播音與主持專業的女學生帶貓前往寵物醫院看病,不料被醫院的貓抓傷臉部,臉部疤痕構成十級傷殘,對其應聘主持人崗位造成了嚴重影響。昨(13)日,記者從成都高新區法院獲悉,該院依法公開 開庭審理這起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糾紛案,判決被告王某向原告陳某賠償各項費用93657.9元,并向原告陳某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元。原被告均服判息訴。
案情回放
寵物貓抓傷女孩臉部
陳某系某傳媒學院播音與主持專業的學生。2020年5月28日,經朋友推薦,陳某帶著自家貓前往被告寵物診所檢查。寵物診所的工作人員王某在一間空間較為狹小的診室接待了陳某并為貓看診。看診過程中,該診室里還有一只體型較大的布偶貓,王某并未將該布偶貓帶出診室。此后,陳某在與王某溝通貓的病情時,該布偶貓突然抓傷陳某的臉部,致使陳某臉部當場出現了多條血痕。王某當時向陳某解釋,該布偶貓可能處于發情期,所以情緒不穩,容易失控傷人,并承諾其會承擔后續所有的治療費用和交通費用。
后陳某接種狂犬病疫苗,同時分別前往了成都市第二人民醫院、成都市第二人民醫院草市街分部、成都市醫大整形美容研究院進行治療,共計看診7次,后續還將繼續治療,但是面部疤痕已經不可能完全祛除。為此,陳某應聘成都電視臺主持人受到了影響。該情況對陳某的工作、未來職業規劃都造成了影響,陳某為此情緒低迷,精神狀態不佳。陳某在經過7次治療后,委托司法鑒定中心就其臉部傷情進行傷殘等級鑒定,經鑒定,陳某臉部疤痕構成十級傷殘。陳某遂將王某及寵物診所告上法院。
法院審理
貓傷人事件和寵物診所無關
經調查,該布偶貓系王某私人飼養,帶到寵物醫院“陪同上班”。
高新區法院經審理查明,對于本案中雙方爭議的陳某所受傷害是否由王某飼養的貓造成的問題。本案現有證據顯示的王某的貓抓傷陳某面部的事實足以達到高度蓋然性的證明標準,故該院對王某飼養的貓抓傷陳某面部造成其面部損傷的事實予以認定。
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屬于《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實引起的民事糾紛案件,應適用當時的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依據《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王某2020年6月4日的聊天記錄,足以證明陳某不存在任何故意或重大過失的行為導致其自身受傷,故陳某所遭受的損失應當由王某全部承擔。陳某主張寵物診所承擔侵權責任,但是本案直接侵權人并非寵物診所,無證據證明傷人的貓系寵物診所飼養、所有,王某的身份是否為寵物診所的共同經營者并不影響動物飼養者的責任承擔問題,該院對陳某主張寵物診所承擔直接侵權責任的主張不予采納。
同時,陳某的傷情構成十級傷殘且疤痕位于面部,其主張支付精神撫慰金于法有據,該院對精神撫慰金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酌情確定精神撫慰金數額3000元。最終,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說法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節奏的加快,人們的精神陪伴需求急劇增長,飼養寵物的人越來越多,但一些寵物傷人的新聞屢屢曝出,令許多人談“寵”色變,愛寵人士與厭寵人士的對立也在無形中加重。文明養寵、加強管理,不讓自己的寵物影響或傷及他人是每名寵物主人應當重視的問題。寵物主人也應認識到:寵物本身沒有能力去承受過錯,不要讓自己的過錯,成為傷害他人、傷害寵物的理由。
●新聞鏈接
寵物狗惹禍 撞翻電動車
上海市金山區一六旬阿婆駕駛電動三輪車行駛,此時,恰遇八旬老伯牽著拉布拉多犬在同路段遛狗,突然拉布拉多犬躥至電動三輪車底,致車輛翻倒,阿婆倒地,經診斷為腰椎壓縮性骨折。雙方協商無果,阿婆向上海市金山區法院提起訴訟。近日,金山區法院審理此案。法院調查發現,阿婆的傷情系老伯飼養的狗躥至車輛處使車輛翻倒所致。事發時阿婆駕駛著大功率電動三輪車,但未取得車輛的駕駛資格,且車輛沒有上牌,與事故的發生具有因果關系。法院判決老伯對阿婆的損失承擔70%的賠償責任,賠款15萬余元。
據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