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劉佳
部分防疫物資需求激增,一些經營者借機炒作,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為保障人民群眾的用藥需求,四川省市場監管局加大了涉疫藥品和醫療用品價格監管執法力度。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導經營者加強價格自律、依法合規經營,1月6日,該局公布了第二批立案查處的典型案例。
1。成都市高新區鳴醫堂診所大幅提高藥品售價涉嫌哄抬價格案。2022年12月26日,成都市高新區市場監管局對轄區內鳴醫堂診所進行執法檢查。經查,2022年12月15日和12月19日,當事人以16.5元/盒的價格購進阿莫西林膠囊,日常銷售價格為40元/盒;2022年12月19日,當事人將阿莫西林膠囊售價上漲至48元/盒;2022年12月20日,又再次將上述藥品售價上漲至72元/盒。當事人在購進價格沒有變化的情況下,大幅提高阿莫西林膠囊售價,涉嫌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高新區市場監管局于2022年12月28日予以立案調查,并于近日擬給予當事人罰沒2萬元的行政處罰。
2。成都市郫都區御金康大藥房大幅提高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售價涉嫌哄抬價格案。2022年12月26日,成都市郫都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郫都區犀浦鎮御金康大藥房進行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2022年12月6日以2.8元/盒的價格購進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后,當日以8元/盒的價格對外銷售;之后,當事人又將上述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售價上漲至12.56元/盒在網絡平臺銷售。當事人在進貨成本不變的情況下,大幅度提高抗原檢測試劑銷售價格,涉嫌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郫都區市場監管局于2022年12月26日予以立案調查,將于近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3。資陽市雁江區金慈金街藥店涉嫌不按規定明碼標價案。2022年12月12日,資陽市市場監管局高新區分局依法對資陽市雁江區金慈金街藥店開展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經營場所內銷售的阿莫西林膠囊、羅紅霉素分散片、頭孢克肟片、克拉霉素膠囊等20余種藥品未放置商品價格標簽,涉嫌構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違法行為。目前,案件調查終結,資陽市市場監管局高新區分局近日擬給予當事人罰沒3272元的行政處罰。
4。南充市儀隴縣川人大藥房捆綁銷售藥品涉嫌哄抬價格案。2022年12月15日,南充市儀隴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儀隴縣川人大藥房開展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于2022年12月1日起利用自行設置的自動售藥柜銷售涉疫藥品,在銷售連花清瘟膠囊過程中,違背消費者意愿捆綁銷售多個藥品套餐,變相大幅度提高藥品價格,涉嫌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儀隴縣市場監管局于2022年12月15日予以立案調查,將于近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5。巴中市恩陽區惠康藥業連鎖有限公司第18分店捆綁銷售藥品涉嫌哄抬價格案。2022年12月14日,巴中市恩陽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恩陽區惠康藥業連鎖有限公司第18分店進行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違背消費者意愿,將連花清瘟膠囊與感冒靈等5種藥品以80元/套的價格進行捆綁搭售,變相將連花清瘟膠囊售價從18.9元/盒大幅上漲到36元/盒,涉嫌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恩陽區市場監管局于2022年12月14日予以立案調查,將于近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6。瀘州市江陽區永正藥房連鎖有限公司某門店大幅提高藥品售價涉嫌哄抬價格案。2022年12月12日,瀘州市江陽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江陽區永正藥房連鎖有限公司某門店進行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在銷售連花清瘟膠囊過程中,違背消費者意愿強制搭售其他消炎藥品,變相大幅度提高藥品價格,涉嫌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江陽區市場監管局于2022年12月29日予以立案調查,將于近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7。達州市開江縣輝順大藥房大幅提高藥品售價涉嫌哄抬價格案。2022年12月12日,達州市開江縣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開江縣輝順大藥房進行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于2022年9月21日以23.5元/瓶的價格購進布洛芬混懸液(規格35mL),日常銷售價格為25元/瓶。2022年11月15日起,當事人在購進價格沒有變化的情況下,將上述布洛芬混懸液價格逐步上漲至42元/瓶,涉嫌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開江縣市場監管局于2022年12月28日予以立案調查,將于近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8。綿陽市高新區太極大藥房(鉑金時代加盟店)捆綁銷售藥品涉嫌哄抬價格案。2022年12月9日,綿陽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綿陽市高新區太極大藥房(鉑金時代加盟店)進行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2022年12月9日以22元/盒的價格購進連花清瘟膠囊后,當日以38元/盒的價格進行銷售,同時要求消費者必須一并購買養陰清肺顆粒、維生素C泡騰片等其他藥品。當事人大幅度提高藥品價格,違背消費者意愿強制搭售其他藥品的行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綿陽市市場監管局于2022年12月12日予以立案調查,將于近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9。甘孜州丹巴縣育康藥店大幅提高藥品售價涉嫌哄抬價格案。2022年12月30日,甘孜州丹巴縣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丹巴縣育康藥店進行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2022年11月22日以16元/盒的價格購進布洛芬混懸液后,以28元/盒的價格進行銷售;2022年12月29日,當事人以39.8元/盒的價格又購進一批布洛芬混懸液,并將銷售價格上漲至58元/盒。當事人所經營的涉疫藥品銷售價格上漲幅度明顯高于進貨成本增長幅度,且在市場監管部門已提醒告誡的情況下,仍然拒不改正,涉嫌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丹巴縣市場監管局于2023年1月3日予以立案調查,并將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市場監管部門表示,廣大市民如發現相關經營者存在上述違法行為,可撥打“12315”或“1234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