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關于切實做好棋牌室(麻將館)等室內密閉場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年第35號)
為進一步做好棋牌室(麻將館)等室內密閉場所疫情防控工作,防范人員聚集造成的疫情傳播風險,現將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落實防控主體責任。棋牌室(麻將館)等室內密閉場所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投資人、經營者)為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屬地應急指揮部和行業主管部門關于疫情防控的措施和要求,從業人員每3日進行一次核酸檢測,做好各項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屬地應急指揮部統一要求有序開放。
二、做好常態化防控措施。棋牌室(麻將館)在入口設置查驗點,對入場人員嚴格執行登記身份證號碼、檢測體溫、掃碼亮碼、檢查行程卡及風險城市旅居史、查驗72小時內核酸檢測報告等措施,督促其規范佩戴口罩。經營場所應定時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流動,做好場所消殺和垃圾分類處置。
三、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凡是不按規定執行常態化防控措施的,由屬地公安機關依法立案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以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引起新冠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第三百三十條,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的,將依法嚴肅追究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三百三十條規定,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引起新冠肺炎疫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船山區、市直園區根據屬地疫情形勢和實際情況,在達到疫情防控要求后制定棋牌室(麻將館)等室內密閉場所有序開放具體方案并對外發布。
遂寧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