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德陽市委批準,市紀委監委對德陽市中江縣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鄭常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鄭常友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作風霸道,搞“一言堂”,擅自改變黨組織作出的重大決定,個人決定重大事項、故意規避集體決策,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長期通過與管理和服務對象打麻將的方式賭博斂財;向轄區內企業攤派公益設施及公共項目建設費用,侵害群眾利益;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違規批準企業建廠用地;道德敗壞;濫用職權,違規減免租金給國家造成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伙同他人通過虛構工程項目、虛增工程量、虛假拆遷補償等方式侵吞政府財政資金,數額巨大。
鄭常友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貪污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德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鄭常友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德陽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