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法庭之上,66歲的黃廷省頭發已花白,面對法官訊問仍在狡辯。
不過,他的謊言是蒼白的,司法文書記錄下了他的累累罪行——
自1979年以來,出生于1956年,時年23歲的黃廷省單獨或伙同他人采取吹噓、欺騙等手段,將四川岳池、廣安等地11名未婚女青年拐賣至河南、湖北、山東、安徽等地;1984年7月4日,時年28歲的黃廷省因拐賣人口罪、詐騙罪、盜竊罪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服刑之后于1996年出獄。
出獄之后,他又屢屢作案:1998年,他將四川石棉女子王某拐賣至河南新野,隨后又以“準女婿”身份返回石棉,將王某母親李某拐賣至河南南陽;2000年,他又從四川漢源將工友黃大某的兒子黃小某拐賣至河南南陽。直到21年后,在四川省公安廳和雅安市公安局支持下,經漢源警方不懈追查,黃小某才與家人重新團聚。
2021年,劣跡斑斑的黃廷省被雅安警方在福建廈門一處工地抓獲。
2022年7月29日,紅星新聞記者從雅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對黃廷省涉嫌拐賣婦女兒童一案作出終審判決:被告人黃廷省為獲取非法利益,先后拐賣婦女二名、兒童一名,犯拐賣婦女、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20萬元。
在黃廷省的老家岳池縣,村民聽聞他再次被判刑都感到震驚:沒想到他出獄后又在干拐賣婦女兒童的勾當。這個母親當年口中的“天棒”(當地俗語,意為無法無天之徒),很早就離家四處流竄作奸犯科,兄弟親戚很少與其往來。如今,鄉鄰們對他的記憶已變得非常模糊,連其侄兒也表示不清楚他的情況。他家的老屋因年久失修早已垮塌,荒草叢生……

第一次入獄
母親口中的“天棒”
拐賣11名未婚女青年被判18年
黃廷省拐賣人口的罪行,至少給十多個家庭帶來巨大傷害。
黃廷省,1956年出生于四川廣安岳池縣某村,20多歲時,黃廷省沒有正當職業,主要靠坑蒙拐騙獲取收入。
司法文書顯示,1979年以來,他單獨或伙同他人采取吹噓、欺騙等手段,先后將廣安、岳池等地的楊某、田某、劉某等11名未婚女青年拐騙至河南、湖北、山東、安徽等地分別賣與他人,共獲贓款4500元,糧票180斤,黃廷省分得贓款4150元,糧票180斤。此外,黃廷省還曾詐騙王某等人現金800余元,盜竊河南的夏某某540元……
在拐賣婦女期間,黃廷省還強迫與被拐賣婦女發生關系。
1984年7月4日,時年28歲的黃廷省因拐賣人口罪、詐騙罪、盜竊罪等數罪并罰,被岳池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8年。
黃廷省當年獲刑的消息,后來在岳池老家村里傳開,一度讓村民們感慨不已。黃家是當地一個本分的家庭,黃父早年在公社經營藥鋪,黃廷省在家中排行老四,上面有兩個姐姐一個哥哥,下面還有一個弟弟。“他的姐姐和兄弟都不像他,都是很老實本分的人。”7月28日,一位不愿具名的村民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黃廷省曾讀過書,后來跟人外出打工,但不知為何會走上拐賣人口的犯罪道路。 “他嘴巴會說,人精得很,不然也不會有人上他的當了。”這位村民稱,沒聽說黃廷省有拐騙村子附近的人,(拐騙的)都是比較遠的人。
一位村民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因為黃廷省整天游手好閑,做事情傷風敗俗,家中兄弟親戚也很少與其往來,黃母在世時,跟村民們提到黃廷省會用“我屋那個‘天棒’”來指代。
1996年出獄之后,黃廷省毫不悔改,依舊游手好閑不務正業,人生之路再次偏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