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寇敏芳

  日前,省自然資源廳下發《四川省政府投資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建設市場主體信用評價管理辦法(修訂稿)》,聚焦自然資源領域工程類突出問題,進一步健全完善了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制度,參考駕照管理方式,增加不良行為扣分,旨在進一步提升地質災害工程質量,維護全省地質災害防治市場秩序。

  新修訂的《辦法》中,明確將地質災害防治項目與項目相關人員在線關聯鎖定信息及時向社會公開并接受監督,避免地質災害防治項目轉包和違法分包,推動提升地質災害防治項目質量;明確持續開展地質災害防治項目每2個月全覆蓋檢查的“雙月查”行動,嚴格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資質“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要求,將串通投標、行賄、弄虛作假等非法手段謀取中標的不良行為納入扣分范圍,有效防范市場主體通過弄虛作假、圍標串標和借用資質非法獲取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切實維護全省地質災害防治市場秩序。

  2017年以來,我省在全國率先創新建立了地質災害防治信用體系,常態化開展了地質災害防治市場主體信用評價工作,實現了地質災害防治市場主體、從業人員、工程項目全程在線監管。

  2020年1月,《辦法》出臺,截至目前,已有344家地質災害防治作業單位、11609名從業人員等共計70萬余條數據納入信用管理平臺。省自然資源廳已對119家市場主體的240次不良行為進行了懲戒,對42家市場主體的良好行為,進行了信用加分激勵。監管范圍覆蓋我省6473處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和危險性評估項目全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