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井研帝安姆智造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在重污染橙色預警期間涉氣工序正常生產。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供圖樂山市井研帝安姆智造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在重污染橙色預警期間涉氣工序正常生產。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供圖

  中新網成都12月26日電 (記者 張浪)記者26日從四川省生態環境廳獲悉,12月,四川生態環境廳統籌安排全省執法骨干,聚焦重點市開展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監督幫扶交叉執法檢查工作,發現了一批典型涉氣環境問題。為充分發揮警示作用,四川省生態環境廳26日公開第四批典型案例。

  成都富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露天堆放易產生揚塵的物料。2021年12月24日,檢查發現,成都富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露天堆放大量砂石,超出圍擋高度,且未采取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同時,場地內有挖掘機正在進行土石方作業。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貯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應當密閉;不能密閉的,應當設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嚴密圍擋,并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的規定。案件已移交屬地調查處理。

成都富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露天堆放易產生揚塵的物料。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供圖成都富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露天堆放易產生揚塵的物料。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供圖

  內江市重貴玻璃有限公司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2021年12月21日,檢查發現,內江市重貴玻璃有限公司在正常生產時,其廢氣處理設備內未按規定填充活性炭,廢氣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污染大氣環境。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排污單位應當遵守排污許可證規定,按照生態環境管理要求運行和維護污染防治設施,建立環境管理制度,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的規定。案件已移交屬地調查處理。

  樂山市井研帝安姆智造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不按規定執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2021年12月21日,檢查發現,樂山市井研帝安姆智造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在樂山市于12月19日啟動橙色預警后,未按管控措施要求停止所有涉氣工序,檢查時仍在生產。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辦法》第七十一條第二款“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公民應當配合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采取的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措施”的規定。案件已移交屬地調查處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