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東坡區人民法院辦案人員介紹,東坡區境內全部天然水域均為禁捕區域,禁捕時間為2020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暫定10年,在禁捕區和禁捕期內,全區禁止生產性捕撈,禁止使用木筏、輪胎等類船具從事休閑娛樂活動,禁止使用臺釣、排釣等方式從事游釣活動,也禁止“三無”船舶進入,更禁止銷售、收購在禁捕區和禁捕期內捕撈的漁獲物,在此期間,如果違反相關法律法規,都將受到嚴厲的法律制裁。

  “東坡區作為長江流域‘十年禁漁’區,‘十年禁漁’工作啟動以來,我們便充分利用網絡新媒體平臺開展禁捕政策宣傳,及時發布禁漁公告、宣傳標語、法律法規等禁捕內容,在全區重點水域、沿河重點部位開展了錯時段巡邏。”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東坡公安將嚴厲打擊非法捕撈、規范休閑垂釣行為,希望大家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