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恩泰  四川在線 記者 陳松

  因為熊孩子在媽媽開車的時候哭鬧不止還搶方向盤,為了“安全”著想,爸爸主動請纓讓自己來開車。這一幕是多么地令人暖心,可惜的是,這個“好爸爸”剛剛才喝了酒,還是酒駕的“老熟客”了。7月20日晚,樂山沐川男子夏某某因為二次酒駕被高速公安當場查獲,將為自己的魯莽行為付出沉重代價。

  7月20日晚,四川省公安廳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十大隊在G4216蓉麗高速沐川收費站開展夜查勤務工作。22時許,當對一輛車牌號為川L的現代牌白色小車進行檢查的時候,發現駕駛座的男子身上有酒味傳來,副駕駛一名女子正抱著一個1歲左右的嬰兒在睡覺,后排還有兩個小朋友。于是民警立即讓男子熄火,并使用呼氣式酒精測試儀進行測試,發現駕駛員夏某某的酒精含量為33mg/100ml,構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待民警準備對夏某某開具強制措施憑證時,卻意外發現夏某某已是第二次飲酒駕駛。

  這時,自知瞞不住自己違法行為的夏某某交代了事情經過:原來,夏某某今年31歲,樂山沐川縣人,曾在5年前因為駕駛摩托車飲酒駕駛被交警依法處罰。20日晚這天夏某某和妻子帶著孩子們在樂山為丈母娘慶祝生日,期間喝了幾杯酒。返程途中夏某讓妻子開車,兩個稍大的小朋友坐在后排,自己則抱著只有一歲半不到的兒子坐在前排,從樂山上高速準備返回沐川。途經犍為的時候,兒子醒過來哭鬧要媽媽抱,并在對夏某某“拳打腳踢”之余動手搶媽媽的方向盤。因為覺得自己哄不好孩子了,擔心妻子開車不安全,夏某某便讓妻子下車,換自己來開車,全然忘記了自己飲酒駕駛的危害性。這娃換媽媽來抱以后,很快就不哭了,夏某某便“開開心心”地一路開回了沐川,哪知一下高速就因為酒駕被高速公安查個正著。

  對于夏某某的情況,民警嚴厲告知其抱著小孩坐在前排本就是不安全的行為,如果夏某某是抱著兒子坐在后排,就不會出現搶方向盤的危險行為;酒駕是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為,更不用說夏某某帶著一家人酒駕開車,這是對自己家人、他人生命的嚴重不負責任;夏某某之前因為酒駕被查處,理應對酒駕的后果和危害性有深刻認識,然而他卻無視法律鋌而走險再次酒駕,必須面對相應的處罰。民警當即要求車輛由夏某某妻子來駕駛,并對夏某某當場開具了強制措施憑證,通知其15日內到大隊處理,他將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處以罰款2000元,吊銷駕駛證,并被拘留10日以下的嚴厲懲罰。

  高速公安友情提示:只要有一次酒后駕駛處罰記錄,以后的任何時間內再次被查獲飲酒駕駛都屬于“二次酒駕”,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希望廣大駕駛員能遵紀守法,勿碰酒駕“紅線”。

  圖片由高速交警四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