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法
違法運輸活體動物最高罰十萬元
對于盲盒中的小動物來說,快遞貨車的大門無疑是一道“鬼門關”,密不透風的包裝、糟糕的衛生環境、長途跋涉的運途、暴力的分揀流程,每一個環節都可能導致盲盒動物受到致命威脅。四川坤弘律師事務所律師廖禮楠表示,快遞公司未經備案從事活體動物運輸已經涉嫌違反相關法律規定。
廖禮楠告訴記者,根據《郵政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三條規定,除符合郵電部特準交寄規定并確保安全的,禁止寄遞或者在郵件內夾帶各種活的動物。“對此,《郵政法》第七十五條也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郵政企業、快遞企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物品的規定收寄郵件、快件的,對郵政企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對快遞企業,郵政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
“此外,根據《動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條規定,涉事主體未經備案從事動物運輸的,由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并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四川華敏律師事務所律師范正光補充道。
售賣寵物盲盒商家、平臺難逃其責
“未取得相關檢疫證明的動物存在傳播疫病的風險,而快遞郵寄需轉手多人,這種行為在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的今天無疑是一顆‘定時炸彈’。”廖禮楠說,《動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條明確規定,經營動物交易,應當附有檢疫證明。而違反前述規定的,將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同類檢疫合格動物貨值金額1倍以下罰款。“因此,售賣寵物盲盒的商家也不能逃脫法律責任。”
電商平臺是否需要擔責?范正光認為,部分動物身上所攜帶的病毒、細菌等,無疑將給消費者的個人健康帶來風險。法律不但要求電商平臺對商家真實信息進行核驗、登記,還要對商家的經營行為進行一定程度的實質性管控。如果平臺知道或者應知商家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應與商家一起承擔連帶責任;對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平臺對商家資質資格未盡到審核義務,或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