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高速交警五支隊十九大隊民警在遂資高速公路保石收費站執勤時,接到系統推送消息,一輛川A牌照轎車正超速從保石收費站下站,執勤民警立即對該車輛進行攔截。

面對民警檢查,駕駛員李某主動掏出行駛證和駕駛證,十分配合,但民警在檢查中發現,李某所駕駛的車輛檢驗有效期已于2020年12月31日過期,該車目前屬于逾期未年檢狀態。民警進一步檢查發現,李某拿出的駕駛證在網上查不到駕駛員信息,民警仔細辨認,該駕駛證是假證。
面對民警指出的問題,李某先是矢口否認,但在證據面前,李某最終承認這是他在網上購買的假證。
3月15日,李某到大隊接受處理,他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機動車駕駛證、未按照規定定期對機動車檢驗、超速駕駛等四項違法行為被合并執行行政拘留十日、罰款6400元。
(劉濤 全媒體記者 彭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