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正當理由不退款”算不算霸王條款?
專家這樣看
“這種退款規則簡直是霸王條款!”在網絡上,不少此前遭遇過“無正當理由”退款難的消費者連連發出聲討。
近年來,隨著在線旅游行業的快速發展,利用此類平臺購買旅行產品已成為潮流和時尚,但深藏各種頁面中的各種單方面條文規定,卻讓不少消費者在跟旅游電商維權時,很被動。
那么類似的“無正當理由不退款”等條文,算不算霸王條款呢?
對此,北京盈科(成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高濤認為:
這類條款接近于“霸王條款”,也可以稱作單方面約定的格式條款。類似條款往往若沒有另作詳細充分的解釋,也無詳細完整的退款細則說明,在公眾消費中容易有失公平公正,也會誤導消費者引起糾紛。
互聯網旅游消費不是面對面的產品交易,消費者在購買過程中只有通過網絡頁面信息進行了解,互聯網平臺有義務對“無正當理由不退款”等限制條款和不確定性信息進行充分解釋說明,而不應該是等消費者購買產品后,再單方面告知,這對消費者非常不利,也有失交易的公平公正性。
針對消費者提出的“正當理由是否完全由平臺一方指定”等疑惑,高濤認為,這需要市場監管、司法等相關部門進一步補充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師朱錚認為:
目前消費者在互聯網消費中遇到的強買強賣、宣傳產品與實際產品不符等問題,既可能屬于電商平臺的違約,也可能屬于電商平臺的侵權。
目前,在互聯網交易方面,有一部分消費權益保護漏洞還處于互聯網監管空白,需要加緊填補。同時,建議消費者一定要對購買產品進行全面了解,以規避不必要的消費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