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縣森林公安局教導員張劍勇、辦公室主任喻旭違規公款吃喝問題。2016年至2018年,時任理縣森林公安局副局長、教導員張劍勇與辦公室主任喻旭商議,決定按規定報銷辦案民警差旅費(含伙食補助)后,又從培訓費中虛列開支4.39萬元,用于民警辦案餐費。2020年9月,張劍勇、喻旭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已全部收繳。
2。松潘縣公路運輸管理所所長鄧玉平違規接受服務對象安排旅游活動、收受禮金問題。2016年國慶節后,鄧玉平接受服務對象邀請,攜妻兒到樂山市旅游,花費5748元均由服務對象支付。同年11月,鄧玉平借次女出生之機,違規收受服務對象禮金1400元。2020年11月,鄧玉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已全部收繳。
3。茂縣人民醫院副院長鐘曉春違規收受他人現金、禮品問題。2015年至2018年,鐘曉春先后四次收受供應商以拜年名義所送現金共計7萬元和一個價值約4000元的手提包。2020年11月,鐘曉春受到降級處分,降至副高專業技術六級。違紀款物已全部收繳。
4。紅原縣政協黨組成員周心倫違規報銷汽油費、公車私用問題。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周心倫任龍日鄉黨委副書記、鄉長、黨委書記期間,編造下村、回鄉、到縣城開展工作等事由,先后10次虛報汽油費2394.26元。同時,多次使用單位車輛辦私事。2020年12月,周心倫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已全部收繳。
5。阿壩縣教育局黨建辦主任劉勇對巡視整改工作消極應付、不擔當、不作為問題。2020年5月,縣委辦在督促巡視反饋問題整改進展時,先后7次撥打縣教育局牽頭負責巡視整改工作的劉勇本人手機號碼和其辦公室座機,要求其提供整改情況,劉勇一直推諉搪塞,不予提供,并揚言“可以通報阿壩縣教育局”,造成嚴重不良影響。2020年8月,劉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來源:阿壩州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