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吳亞飛
12月31日,記者從成都市民政局獲悉,2021年1月1日起,成都市孤兒基本生活養育、成年后社會化安置和醫療救助保障等方面將實施新的保障標準和保障政策,孤兒保障水平進一步得到提高。
按照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自然增長機制,2021年成都市福利機構養育孤兒最低養育標準由每人每月180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980元,社會散居孤兒最低養育標準由每人每月120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350元。同時,2021年起實施的成都市醫療救助政策,將孤兒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全額救助對象,孤兒在政策范圍內產生的門診、住院等醫療費用均將享受全額救助。
成都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和市住建局等9部門聯合出臺《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市公辦福利機構供養孤兒成年后社會化安置工作的通知》,為成年孤兒積極平穩回歸融入社會提供政策支撐。一是提高一次性安置補助經費標準。根據成都市目前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并參考部分省市標準,調整后成都市安置一次性經濟補助標準為3.6萬元/人,較2013年標準增長了1倍。二是設立一年安置過渡期并建立退回機制。過渡期內,按月給成年孤兒發放生活補助,補助標準按照當年機構養育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執行;考慮到公辦福利機構養育孤兒的特殊性,政策明確成年孤兒在過渡期內遭受重大變故,經司法鑒定機構評估鑒定不再適合社會化安置的,可暫停安置或取消安置,由原公辦福利機構接回安置。三是擴大政策覆蓋面。將成年孤兒社會安置政策的保障范圍從市直屬兒童福利機構養育孤兒擴大到全市福利機構養育孤兒。
據悉,近年來,成都市始終堅持“兒童利益最大化”“兒童優先、特殊保護”的理念和原則,通過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孤兒保障政策和積極開展“孤兒醫療康復明天計劃”“福彩圓夢·孤兒助學工程”等項目,將孤兒的保障范疇從基本生活保障向教育保障、醫療康復、心理健康和權益維護等方向擴展,做到了資金投入不斷加強、保障水平不斷提高。通過持續健全完善孤兒保障政策體系,目前已實現了孤兒生活兜底保障全覆蓋,孤兒基本醫療費用、教育費用“零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