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0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四川省自然資源廳舉行的新聞通氣會上獲悉,《四川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貫徹落實<自然資源部關于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試行)>的通知》(簡稱《通知》)已公開發布。《通知》在礦業權出讓登記、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等方面都提出了具體的意見。

  根據《通知》,四川省明確了礦業權出讓登記權限。礦業權依據礦種劃分出讓登記權限,解決同一礦種礦業權不同層級管理的問題。除自然資源部出讓登記的14種重要戰略礦產資源礦業權外,四川省自然資源廳負責煤炭、煤層氣、金、銀、銅、鐵、鉻、鎳、鋯、鋁、鉛、鋅、釩、鈦、磷、螢石16種礦產出讓登記;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砂巖、天然石英砂、頁巖、高嶺土、陶瓷土、粘土、橄欖巖、輝綠巖、安山巖、閃長巖、凝灰巖、角閃巖12種礦產出讓登記;《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附件《礦產資源分類細目》中的其余礦種由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出讓登記。

  《通知》要求優化四川全省礦業權管控模式。四川全省原則上不再新設置儲量規模和生產規模為小型的普通建筑用砂石土類礦業權。新出讓登記的石灰巖、玄武巖礦業權儲量規模和生產規模應達到中型以上,出讓公告及合同中明確保障重點交通、水利、扶貧搬遷工程建設的礦業權除外。同時,還推動“凈礦”出讓工作。《通知》要求各級自然資源部門要做好出讓礦業權與用地用林用草等審批事項的銜接。探索建立重點項目建設與砂石資源礦業權出讓聯動機制。已設采礦權及相關資產在客觀公允評估的基礎上,可以與周邊整體規劃的同礦種礦產資源統一招標拍賣掛牌出讓。

  《通知》提出全面推進礦業權競爭性出讓,嚴格控制礦業權協議出讓,進一步規范礦業權登記管理。四川將探礦權出讓年限由2年調整為5年;將采礦權短期延續申請規定為1年,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及相關機構可依據退件通知書或一次性告知通知書要求申請人補充的內容,開展儲量核實報告評審備案、開發利用方案備案、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土地復墾方案評審公告、礦業權出讓收益評估工作。原則上,礦權人應在退件的2年內完成相關要件資料準備。符合條件后,申請人再行申請采礦權延續登記。

  此外,在礦產資源儲量管理改革、規范財政出資地質勘查工作、嚴格礦業權出讓收益管理等方面,《通知》均有明確規定。

  紅星新聞記者 彭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