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述:
懷疑妻子有外遇,因離婚發生口角
林某某向警方供述稱,2016年他在耍QQ游戲“三國殺”的時候,在網上認識了湖南的張某某,后發展成男女朋友。2016年3月底,他去湖南省懷化市接張某某來到西昌,10月在興勝鄉家里辦結婚酒席,當時他沒到結婚年齡,就沒扯結婚證。2017年1月,他和張某某的女兒出生,2018年扯了結婚證后才給女兒上了戶口。
“張某某平時在網上聊QQ、微信,就喜歡稱別人‘老公’,為此我經常說她,她還給我冒火,我也就不敢說什么。直到這次她承認與微信好友馬某有過一次性關系,出軌過一次,我聽到后就很心疼,其他倒沒什么矛盾。平時我還是很愛她,生活上都很遷就她,很寵她,這些我的鄰居、同事都看得到。”林某某供述稱。
為何要掐死妻子?林某某供述稱,第一個原因是妻子張某某出軌,第二個是因為2019年11月8日晚上在“好樂迪”歌城唱歌,“唱歌的時候,張某某一直在用手機和別人聊微信,發現她和馬某聊得很曖昧,張某某還叫馬某來接她,我就偷偷給我爸林某打電話,喊我爸趕緊來。我爸騎摩托車來到歌城,上樓叫張某某回家,還叫她把手機拿出來,張某某把手機交給我爸,可能是她覺得在同事面前沒有面子。”
林某某供述稱,張某某給他說過,2018年就對他沒有感情了,當時就想離婚,家里面的人一直在勸她才沒有離。2019年11月9日,他把張某某的手機拿過來,把她微信上面的聯系人馬某刪除了,同時還把手機微信設置不能添加好友。后來,家人一直勸張某某不要離婚,但是張某某說不行,一直收拾東西到晚上10點過。
林某某供述稱,一直睡到2019年11月10日凌晨3點左右,他醒了轉過身問張某某:“老婆,你能原諒我嗎?跟我在一起。”張某某說:“不行。”他又說:“女兒才3歲(不到),你忍心嗎?”張某某說:“我不管,我寧愿在街上隨便找個男的上床,也不跟你在一起。”他聽到這句話,一下就冒火了,于是就失去了理智,掐住她的脖子……
判決:
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據西昌市公安局情況說明顯示:林某某的行為認定為自首;經檢查張某某微信,未發現微信名為馬某的男子。將張某某手機交西昌市公安局網安大隊進行數據恢復,未恢復成功,故未提取相關的微信記錄。經多方核實,無法查找到馬某的真實身份信息。
近日,涼山州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故意殺人案。法院認為,被告人林某某因婚姻家庭鎖事與其妻張某某發生爭執,在爭執過程中,其用手掐住張某某的脖子致張某某當場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林某某殺人后將情況告知了其父親林某,林某報警后,林某某在現場等待公安人員到來,公安民警到達現場將林某某抓獲歸案。被抓獲后,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其行為屬自首,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法院認為,本案現有證據不能證實本案被害人在本案中存在過錯,且被告人林某某未能合法理智地處理婚姻問題,采取過激的暴力行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故辯護人所提相關辯護意見,法院不予采納。在本案訴訟過程中,原、被告雙方自愿達成了賠償協議,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張某某父親)自愿向本院申請撤回民事訴訟,并表示對被告人諒解的意愿。
考慮被告人的認罪態度,結合本案實際,涼山州中級人民法院決定對被告人林某某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判決如下:被告人林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紅星新聞記者 江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