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是民警立即使用警務終端對男子進行人臉識別,發(fā)現(xiàn)識別的名字不一致,但是居住地竟然是相符合的。而這名男子接下來無論民警怎么要求提供真實身份信息,都一口咬定自己就是“徐某金”,但是既不知道“自己”的身份證號碼,也無法回答“自己”的電話號碼,在民警不斷的盤問中無法自圓其說,反而謊話連篇。
終于,男子在公安的強大攻勢下承認了自己的違法行為:原來,男子叫徐某榮,樂山五通橋人,務農(nóng),自己的駕駛證準駕車型只有D,按照規(guī)定只能駕駛摩托車,不能駕駛小汽車。徐某榮的親弟弟叫徐某金,準駕車型為B2。想著自己和弟弟長得有幾分相似,又知道弟弟的家庭住址,徐某榮就經(jīng)常抱著僥幸心理,開著自家的小貨車跑點小生意賺錢,萬一被公安檢查就報自己弟弟的身份信息。這天晚上徐某榮又開著小貨車從峨眉上了高速,準備去樂山送貨,哪知一下高速就被民警逮了個現(xiàn)行。
對于徐某的違法行為的危害性,民警現(xiàn)場對其進行了嚴厲的批評,徐某對自己的行為表示非常后悔,表示甘愿接受處罰,并將盡快考取駕駛證。9月1日,徐某因為駕駛與駕駛證載明不相符的機動車被四分局八大隊依法處以罰款300元,并送往樂山市拘留所執(zhí)行五日行政拘留。
高速公安溫馨提醒:
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cè)吮仨毥?jīng)過培訓,達到規(guī)定的學時和里程,掌握了熟練駕駛技能,考試合格并取得了駕駛證,才能開車上路,無證駕駛、準駕不符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是重大交通安全隱患之一。無證者大多未經(jīng)過正規(guī)的培訓和考試,未取得駕駛證,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基本駕駛技能和安全駕駛心理,遇突發(fā)情況驚慌失措、手忙腳亂易引發(fā)交通事故。希望廣大駕駛員勿抱僥幸心理,遵紀守法,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