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陳遠揚
7月28日,四川樂至縣人民法院對資陽市公安局禁毒緝毒支隊原支隊長王美文徇私枉法罪、受賄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一審判處王美文有期徒刑18年,并處罰金150萬元,對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據了解,今年4月13日,王美文一案在樂至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公訴機關指控王美文在擔任資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副隊長并分管三大隊工作期間,統籌指揮辦理了資陽市公安局立案的“大唐官邸茶樓”開設賭場案,期間通過索取吳某某200萬元,安排吳某某幫忙貸款480萬元,違規為吳某某、張某辦理取保候審、指使同案犯作虛假供述,致使二人逃避刑事處罰,構成徇私枉法罪。
此外,公訴機關還指控王美文在擔任資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三大隊大隊長時,利用查處違法犯罪的職務便利,承諾對李某吸毒涉毒違法行為不予查處,通過要求李某低價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股份,索取好處費500多萬元人民幣,構成受賄罪。

法院認為,王美文身為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向吸毒涉毒人員索取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的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了受賄罪;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訴,其行為還構成了徇私枉法罪,且徇私枉法屬情節特別嚴重。
法院一審判決王美文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150萬元,犯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并處罰金150萬元。對王美文的違法所得703.5848萬元(含已上繳的120萬元),予以追繳。
(圖片、視頻由樂至縣人民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