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成都6月12日電 據廣元市紀委監委官微消息,今日,廣元市紀委通報曝光2起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典型案例:
1。青川縣水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趙普軍充當涉黑人員陳某某“保護傘”問題
2013年至2017年,趙普軍在擔任青川縣水務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為青川籍涉黑人員陳某某在該縣境內河道非法采砂謀取利益問題上提供內幕消息,幫助其承攬水利項目,并從中收受現金8萬元,造成國有資產嚴重損失和不良社會影響。同時,趙普軍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6月,趙普軍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19年8月,趙普軍被青川縣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21萬元。
2。青川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胡強充當涉黑人員陳某某“保護傘”問題
2008年至2017年,胡強在擔任青川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青川籍涉黑人員陳某某在治安管理、超深越界開采、運輸車輛超載檢查等方面提供便利,多次收受其所送現金和入股分紅共計16萬元,造成國有資產嚴重損失和不良社會影響。2018年,胡強在牽頭調查核實陳某某涉黑線索過程中,履職不到位,查案不力。同時,胡強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6月,胡強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19年12月,胡強被昭化區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并處罰金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