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田之路

  近日,封面新聞記者從成都市人民檢察院獲悉了一起涉嫌職務侵占罪的案件:簡陽市一家公司的老板為了轉移公司財產,竟然安排下屬偽造了數百萬的借條。得逞后,還將債券轉賣給另外的公司,騙取民事判決書。最后,該虛假訴訟案重審后,法院撤回判決書,違法人員均已歸案。

  黃某某為了轉移甲公司財產至其名下,以獲取非法利益,安排公司財務人員王某甲、李某偽造向甲公司出借800余萬元借款的《借款合同》。然后甲公司與王某甲、李某、丙律師事務所簽訂《債權轉讓協議》,約定將甲公司對乙公司債權全部轉讓給王某甲、李某、丙律師事務所,并通過提起虛假的確認轉讓協議有效之訴,騙取了人民法院民事調解書。

  后王某甲、李某、丙律師事務所將上述債權以460萬元全部轉讓給丁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丁公司),并再次提起虛假的確認轉讓協議有效之訴,騙取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丁公司以該民事判決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將甲公司在乙公司6000.03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權強制執行至丁公司名下。甲公司及其債權人向簡陽市公安局舉報黃某某、萬某涉嫌職務侵占罪、虛假訴訟罪。

  簡陽市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并引導偵查,通過“一案多查”,確定本案為虛假訴訟,就案涉民事調解書、民事判決書及執行裁定同時發出兩份再審檢察建議和一份執行檢察建議,法院均采納檢察建議,撤銷相關裁判文書。

  雙方當事人惡意串通,偽造證據,虛構事實提起訴訟,騙取法院裁判文書,不僅損害他人合法權益,而且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屬于典型的“惡意串通”型虛假訴訟。檢察機關可通過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將刑事打擊與民事監督相配合、結果監督與執行監督相結合的方式實現對虛假訴訟的一案多查和全面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