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不搞一刀切 套內與公攤分別開計價

  “公攤面積有存在的合理性,對公攤面積不能搞一刀切。”劉廷安稱,在發達國家,公攤面積還是存在的,特別是在高檔小區,越是高檔,公攤面積的比例越大。同時,類似經濟適用房的公攤面積相對很少,自然而然,居住環境就差很多。

  針對解決“公攤困境”,劉廷安建議,要明確售房過程中公開公攤面積數據的強制義務,通過公示模式有效減少售房過程中的“自由發揮”,讓其雙重獲利的情況不再發生,購房者也不會再因為認知模糊而為享受不到實際利益的公攤面積買單,逐步消除不得不被動接受的捆綁交易。

  同時,按照套內面積征收房屋交易中所產生的相關稅費,將套內面積及公攤面積的單價分別計算銷售,讓公攤面積的單價低于套內面積的單價,促使房價不再持續走高。

  為什么建議套內與公攤面積分開計價銷售?劉廷安解釋稱,完全取消公攤面積計價在當前我國城市大規模集中居住模式的情況下,不能真正實現或起到實際抑制及降低房價的目的。而公攤面積及套內面積從產權角度來看分屬于共有部分和專有部分,那么完全以同樣的單價計算是否真正符合物權法的平等保護原則呢?

  他建議,可以通過試點的方式在一些地區觀察單獨設置二者單價來計算房屋總價能否影響房價的整體變化趨勢。

  此外,針對具體小區中不同樓戶型的房屋物業費,劉廷安建議可以具體情況具體劃分,配套除房屋價格外其他計價規則的改革政策,以同戶型、樓型為基準收取相同單價的物業費,供暖費等收費也可據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