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四川新聞電 (劉剛 楊委 吳禮秋)21日,自貢市大安區人民法院對一超員“黑校車”駕駛人進行了公開宣判:男子陳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據悉,此案為自貢市首例。

據介紹,2019年9月6日7時許,陳某駕駛一輛核載7人的小型面包車,搭載28名學生在路上行駛,被大安區巡邏交警現場擋獲。通過警方進一步調查取證和檢察院公訴,該案于今年1月21日,由大安區人民法院巡回審判法庭在何市鎮公開宣判。

最終,陳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大安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