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回應:

  標注價格是提醒租客愛惜房屋

  “咋個沒交接,他們都在清單上簽字了,現場還一樣一樣清點過?!?月4日,房東秦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該房屋一直是自己在使用,最近因要到外地工作,才將其出租。7月22日,租客和他簽署了房屋租賃合同,當時爽快地支付了11.6萬元的押金和租金,雙方還合了影。后來,對方提出需要房屋物品移交清單,由于現場沒有準備,他便表示之后補來。

  接著,秦先生安排自己公司的工作人員進行清點整理并拍照,花了兩三天時間。7月26日左右,清單整理好后,租客再次來到現場,并逐一簽字確認后離開。后來,因為他人在外地,便通知租客去物管處拿鑰匙。

 租房合同 圖據受訪者 租房合同 圖據受訪者

  結果沒隔多久,秦先生便接到租客通知,稱屋內物品太昂貴想退租。對此,秦先生表示退租可以,但押金不退且需要再支付一個月租金。租客不接受這個條件,便提出讓其搬空屋內物品再入住的要求,秦先生沒有同意。因此,雙方就退租一事協商未果。

  針對租客提出的屋內物品昂貴,又沒有憑據的說法,秦先生表示,屋內的家具購買了兩三年左右,是歐式風格,市場價格很貴,隨便去家具市場都能問到價格。整套別墅裝修下來花費數百萬元,多以實木家具、石材為主,還有電梯,前后花園等。他們日常都仔細維護,每個月請保潔來做清潔,花園綠化也有專人管理,魚池的錦鯉都是幾百上千一條。在移交清單上把部分較為貴重的物品標注了價格,目的是提醒租客愛惜房屋?!拔矣譀]讓他買,如果東西不在了、搬走了肯定要賠償;如果有一點擦爛,誰來找你,以后注意愛惜就對了”。

  至于押金及違約金的問題,秦先生表示都是合同里約定的,“如果有異議,可以走法律程序”。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押金為5萬元,租賃期間,乙方(承租方)提前解約,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出租方,同時甲方(出租方)收取的押金不退還,租金按實際租住天數的剩余金額退款。合同的備注中寫明:“未滿六個月,押金不退。乙方違法亂紀,押金不退?!?/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