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10月17日,成都交警六分局在成都高新區錦城大道開展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違法行為專項整治。上午11時44分,民警發現一輛電動自行車在路口完全無視紅燈,從正常通行的機動車車流中強行通行,十分危險,民警立即上前將在車流中的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攔下。民警調查發現,這輛電動自行車的駕駛人從事配送服務行業,為了趕時間送貨,在路口闖紅燈通行。民警在檢查中還發現,這輛電動自行車加裝有大傘,改變了非機動車的外形結構。民警對駕駛人進行了批評教育,針對該駕駛人闖紅燈和改變非機動車外形結構的違法行為,民警依法分別裁決,合并執行7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

  在武侯區科華南路美麗南亭路口,成都交警一分局也對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違法開展了整治。上午10時11分,一輛在該路口闖紅燈的電動自行車駕駛人被民警攔下,民警依照《道法》相關規定,對其作出2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下一步,成都交警將持續加大電動自行車突出違法查處力度,全力預防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違法突出的現象,為成都創建全國文明典范城市,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成都交警提示:請廣大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騎行車輛時,嚴格遵守道路交通信號,保障自身和其他交通參與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