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蔣君芳
近日,成都市紀委監委通報4起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典型案例。
1。 成都高新區法院原執行員張秀峰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問題。
2004年以來,駱驊等人成立了多家擔保及小額貸款公司進行高利放貸,對無力清償高利貸債務的人員實施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犯罪活動,逐步發展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在實施上述犯罪活動的過程中,大量相關民事訴訟及執行案件由成都高新區法院辦理,張秀峰在擔任成都高新區法院執行員期間,濫用職權,違法采取強制執行措施,為駱驊等人的公司謀取不正當利益,致使其他債權人遭受經濟損失,事后收受該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7萬元人民幣。張秀峰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11月,張秀峰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市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點評]
張秀峰身為中共黨員、司法工作人員,本應踐行中國共產黨人的初心使命、維護司法公平正義,但其在履行執行員職責過程中,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職務犯罪,為黑社會性質組織謀取私利,讓公平正義在執行環節走樣變形,嚴重破壞黨和司法機關形象,嚴重影響黨群干群關系。該案警示我們,個別黨員干部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利用職務之便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嚴重侵害群眾利益,擋住為民服務的“最后一公里”。各地各部門要持續把掃黑除惡與基層“拍蠅”相結合,常態化“打傘破網”,進一步強化權力的監督和制約,緊盯關鍵崗位、重點環節,持續扎牢制度籠子,從嚴從實監管到位,推動黨和國家好政策落到實處。
2。 錦江區公安分局水井坊派出所原所長王峰充當惡勢力集團“保護傘”問題。
2016年至2017年期間,水井坊派出所轄區內的金融(信貸)類警情大規模爆發,報案人反映遭遇金融(信貸)糾紛后,被金融(信貸)公司工作人員言語威脅、限制人身自由、毆打致傷等。對該類警情,水井坊派出所大多都界定為經濟(合同)糾紛,僅由雙方自行協商解決或按照調解的方式進行處理。經查,王峰擔任水井坊派出所所長期間,在處理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出資的“某投資管理公司”“某金融服務公司”相關的金融(信貸)類警情時曾給予過關照,并按月收受公司出資人所送現金及其他財物共計59.42萬元。王峰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12月,王峰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市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點評]
王峰身為中共黨員、國家公職人員,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背離初心使命,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在處理金融(信貸)類警情時,對惡勢力成員出資的公司給予關照,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該案警示教育我們,對黑惡勢力侵害群眾利益問題漠然處之,甚至助紂為虐的,必將受到黨紀國法的嚴厲懲處。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高度重視、高度警覺群眾長期普遍反映的突出問題,下深水、花功夫,深入分析行業亂點亂象的本質和根源,深挖徹查背后“保護傘”,嚴肅查處對黑惡勢力和亂點亂象聽之任之、甚至充當“保護傘”等問題。
3。 郫都區友愛鎮綜合執法大隊原大隊長賀大軍充當惡勢力團伙“保護傘”問題。
黃某文等人為牟取非法利益,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在郫都區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形成惡勢力團伙,擾亂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2018年底,賀大軍利用友愛鎮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職務便利,為黃某文等人在友愛鎮金臺社區1社的國有“三類地塊”上違規設置“倒場”傾倒建筑垃圾提供幫助,導致友愛鎮“三類地塊”管理亂象屢禁不止,事后賀大軍多次收受黃某文以現金或微信轉賬方式給予的好處費共計人民幣6萬元。2020年5月,賀大軍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友愛鎮政府對其予以解聘,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市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點評]
賀大軍作為中共黨員、受委托從事公務的人員,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未履行監管職責及時制止違法行為,反而利用職務便利為惡勢力團伙違規經營“倒場”傾倒建渣提供幫助,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情節嚴重,性質惡劣。該案警示我們,仍有個別黨員干部、公職人員為了個人蠅頭小利,甘愿淪為黑惡勢力斂財的工具,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將黨的事業、集體的利益、群眾的疾苦拋之腦后。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加強對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的日常教育、警示教育和監督管理,完善工作制度機制,加強行業亂點亂象治理,從源頭上杜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發生,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續鞏固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
4。 成都市綠色建筑監督服務站原主任科員孟昂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問題。
2009年起,高洪偉等人以經營電玩城為掩護,先后開設賭博場所30余處,并逐漸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2016年1月,孟昂在高洪偉的請托下,向有關單位說情打招呼(相關黨員干部、公職人員另案處理),為高洪偉開設電玩城提供保護,并收受高洪偉贈送的人民幣9.5萬元。高洪偉案發后,為應付有關單位調查,孟昂偽造了一份《關于對孟昂違反紀律行為的處理決定》文件,并向組織謊稱已將所收受的9.5萬元上交單位,干擾審查調查工作。2020年10月,孟昂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市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點評]
孟昂身為黨員干部,理想信念喪失,毫無法紀意識,拉攏、利用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為黑社會性質組織謀取不正當利益,并收受涉黑人員賄賂,數額較大,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該案警示我們,黨員干部、公職人員要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權力觀,凈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稍有不慎就可能陷入困境、泥潭和深淵,淪陷為“關系網”的一環、“保護傘”中的一員。全市各級黨員干部要堅定理想信念,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和政治警覺,做到謹慎交友、謹慎用權,自覺抵制可能影響公正履職的旅游、娛樂、宴請等活動,保持共產黨人高尚情操,堅決與黑惡勢力劃清界限,避免被黑惡勢力“圍獵”,對發現的涉黑涉惡問題,要敢于、善于與之斗爭到底,毫不動搖站穩人民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