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
退款事宜將與市民通過法律解決
記者在東京奧運會官網看到, 3月24日,國際奧委會與東京奧組委發表聯合聲明,確認東京奧運會推遲至2021年舉行。

而由于延期,東京奧運會和殘奧會組委會也在其官網發表聲明,已經售出的門票在項目或活動的新日期確定后在改日同樣有效。其中,日本居民通過東京2020官方票務網站購買的票,如果屆時在新日期不能前往賽場觀賽,可申請退款。對于海外觀眾通過授權票務經銷商(ATRs)購買的門票,官方表示,可通過各地授權票務經銷商(ATRs)購買的門票將根據當地授權票務經銷商的銷售條款處理。東京2020奧組委目前正在確定、更新票務計劃相關信息。
隨后,記者聯系到了成都凱撒世嘉國際旅行社負責退款事宜的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旅行社目前不方便透露林女士相關事宜,就退款事宜,旅行社之后會與市民直接通過旅游執法大隊或法院來解決。
律師:協商無果,可提起訴訟
奧運會延期,市民訂門票、機票的錢什么時候能退回?
對此,記者咨詢了泰和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姚祖剛律師,姚祖剛認為,雙方業已經過友好協商解除了合同,且旅行社也已經答應退款,目前就尚存的退款期限問題,雙方需要進一步協商。目前法律上并未對退款期限有明文規定,若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要求在合理期限內退款。
“無論是市民林女士提到1個月的期限,還是旅行社給出的12月24日前退款均可考慮”,姚祖剛律師建議,希望雙方都能夠考慮到合同解除系基于新冠疫情引致賽事取消等客觀原因所致,盡量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若經自身努力確協商無果,可申請行業主管部門調處,或者依法提起訴訟解決爭議。
紅星新聞記者 葉燕 閆宇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