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讓受害者走出陰霾

  雖然各界開始關注色情聊天室里隱藏的性犯罪問題,但受害者們,至今仍在孤獨掙扎。

  多位有過親身經歷的受害者向澎湃新聞表示,經歷此事后,他們會“控制不住情緒”、會做噩夢,噩夢中頻繁閃現當時照片被上傳進聊天群里的場景。

  陳燦至今仍在和這種情緒做對抗。“我該怎么去面對呢?我感覺我陷入泥潭里面,臟兮兮的。”陳燦擔心,今后該如何重建自己的生活。“我以后結婚了,我的生活怎么去繼續,我以后又要去工作,我怎么以正常的態度去接觸人呢?”

  上海申浩律師事務所王莉律師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表示,聊天室里女性照片被處理、轉發的行為,顯然是侵犯該女性肖像權的行為。《民法典》第1019條,明確禁止以丑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王莉分析認為,在聊天室里上傳照片的行為、偷拍者的行為,有可能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刑法》293條之一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怎樣會構成“情節嚴重”?王莉進一步解釋稱,最高檢、最高法法釋〔2017〕10號的司法解釋第五條,規定了關于“情節嚴重”的部分標準:“明知或應當知道提供的信息被用于犯罪”,“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征信信息、財產信息五十條以上”,“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五百條以上”,以及“前述規定以外的公民個人信息五千條以上”,或則“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等十個方面,應該說以上的女性照片被非法上傳、轉發的行為,很可能構成這類新型犯罪。

  女性遇到這類情況,該如何維權?王莉律師表示,《民法典》、《個人信息保護法》從2021年11月1日開始實施,再加上2015年11月1日開始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新規定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刑事立法,可以說我國對于此類侵權行為的法律保護體系已經初步建立。

  王莉建議,被侵權的女性個人如果都能積極拿起法律武器從民事索賠、刑事報案等多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侵權人面對多人的維權、訴訟,就更容易達到刑法規定“情節嚴重”的程度;上傳、轉發侵權行為更多地被處以刑罰,會反過來更好地起到社會警示作用。

  DCCI互聯網研究院院長劉興亮認為,這些聊天室具有隱蔽性,微信、qq群數量大,監測不過來,有的群聊設在外網,更不好監管。偵查照片被盜用的難點還存在于技術上,這些被盜用照片大多是生活照,許多不是色情圖片,技術難以監測到其在群聊中的流傳。另外,這類事件的曝光和調查也存在滯后性,在受害者意識到自己照片被盜用時,照片往往已傳播很長時間。

  劉興亮指出,隨著技術發展,網絡上經常出現新形式的違法違規行為,相關部門也應當在法律、監管方面及時跟進。

  受害者們走出陰霾本身需要很大勇氣,許多受害者選擇放棄、忍耐,今后再也不提起,趙卓則希望能盡己所能幫助一些受害者。

  當有受害者向趙卓傾訴自己的經歷時,趙卓會冷靜地向他們提供情緒支持,建議他們找律師尋求專業的法律意見,此外也推薦合適的心理咨詢師給他們。

  “事情發生了,可以先尋求身邊的律師,看照片傳播的程度,去派出所報案。”趙卓說,如果這類事真的發生在自己身上,“還是要積極地報案,最重要的應該是心態,不要覺得這件事情自己有錯”。

  回看經歷,王雪發現自己不再害怕。“事情確實在往好的方向發展,漸漸地走出來了。”她說,女孩們最好的解決方法是積極面對,如果不去處理、逃避面對,“這件事就是一個炸彈,早晚會在身邊爆炸”。

  (文中趙卓、王藍、王雪、陳燦、夏陽皆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