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小型汽車駕駛證申請70周歲上限年齡限制

  為更好適應老齡化社會發展的新需求,取消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輕便摩托車駕駛證70周歲的年齡上限。對70周歲以上人員考領駕駛證的,增加記憶力、判斷力、反應力等能力測試,保證身體條件符合安全駕駛要求。

  優化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申請條件

  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駕駛證的年齡下限由26周歲、24周歲降低至22周歲,申請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年齡上限由50周歲調整至60周歲。同時,縮短增駕時間間隔,對無相應記分周期滿分記錄,申請大型客車駕駛證的,由取得大型貨車駕駛證至少5年縮短至3年,申請牽引車和中型客車駕駛證的,由取得大型貨車駕駛證至少3年縮短至2年,進一步滿足群眾生產生活和客貨運輸企業需求。

  擴大體檢醫療機構范圍

  對申請機動車駕駛證需要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體檢醫療機構由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擴大到符合健康體檢資質的二級以上醫院、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健康體檢中心等醫療機構,適應我國公共衛生事業發展新形勢,提升農村、偏遠地區服務覆蓋面,方便縣鄉群眾就近辦理。

  便利殘疾人家庭共用車輛

  對于持有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證(C2)以上的人員,可以駕駛上肢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便利殘疾人家庭成員及其他服務殘疾人出行的人員共用車輛,更好保障殘疾人權益。

  進一步深化“網上服務”

  一是通過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向道路運輸企業推送交通安全風險預警提示,提供查詢本企業機動車和駕駛人交通違法、事故等信息服務,方便企業強化源頭安全管理、加強駕駛人安全教育、預防和降低企業運行風險;

  二是駕駛人通過“交管12123”APP可以查詢、下載交通責任事故、準駕車型變化、交通違法和記滿分等記錄,方便其從業、應聘等生產生活中出示、使用交通安全記錄電子憑證,促進提升駕駛人誠信守法意識;

  三是推進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與銀保監部門機動車交強險信息共享,在試點地區辦理機動車登記、核發檢驗合格標志時,網上核查機動車交強險信息,申請人無需再提交機動車交強險紙質憑證。

  據介紹,新措施自2020年11月20日起實施,為保證新措施順利啟動、精準落地,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已制定配套制度規范,組織信息系統升級,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做好實施準備。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長李江平表示,下一步,將加強督查督辦,狠抓改革落實,保證改革取得惠民利企的實效,讓群眾辦事更便捷、企業營商更便利。同時,將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不斷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持續推出更多改革措施,惠民利企。

  紅星新聞記者 吳陽 北京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