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戴竺芯
8月15日是首個全國生態日,封面新聞記者從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了生態環境有關的典型案例。
環境有價
誰損害誰賠償
“判決如下:何某、南充市某運業有限公司、新疆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賠償資陽市生態環境局各項損失4422557.99萬元,并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
2022年1月10日,資陽中院宣判了一起有重大影響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引發較好的社會反響。2017年10月24日,何某駕駛重型罐式貨車超載拉裝危化品甲基叔丁基醚(簡稱MTBE)29.33噸,擅自改變運輸危化品線路,車輛側翻于路外,約15.85噸MTBE泄露,導致事故發生點農戶飲用水受到污染,周邊坡面旱地約17400㎡被污染。因事故生態環境損害大、對老百姓生活造成很大影響,法院受理案件后,充分考慮環境公共利益救濟、環境修復等因素,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維持原判。
秉持誰損害誰賠償原則,對生態環境損害予以賠償,是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應有之義。2020年至今,全省法院共審理各類損害生態環境案件2018件,把行為人給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失作為重要內容,判決給付生態環境修復資金21692.2322萬元,切實彰顯了環境有價、損害擔責的司法理念和原則,回應了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保護的合理關切。
百年大樹被砍伐
補種小樹苗就能彌補損失嗎?
辦理阿羅某某等6人盜伐林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時,這些問題和思考縈繞在承辦法官心頭。該案中阿羅某某等6人得知楓樹、槭樹可以賣予商家制作小提琴、大提琴后,便結伙到大熊貓國家公園中先后盜伐7株高大喬木,其中楓樹3株、槭樹4株,被伐的樹木至少有30米高,平均直徑2米,嚴重破壞了生態環境。
為了全方位修復受損生態環境,以司法途徑實現生態價值轉換,雅安市寶興法院在審理該案時,創新“碳匯修復”,以此折抵賠償碳匯損失和生態環境修復期間的服務功能損失。通過與相關職能部門對接,司法“碳匯修復”被納入碳匯開發項目,打通司法服務“雙碳”目標的新路徑,為促進碳匯市場交易的規范有序注入了司法力量。
2020年以來,全省法院共審理涉碳匯案15件,購買碳匯10043194.91KG。除了在環境資源案件審理中積極適用“碳匯”修復性司法工作外,四川法院還探索設立“碳匯司法實踐基地”、建立“碳匯司法協作機制”、打造“零碳法庭”示范點等,為生態要素價值實現創造了更多的有利條件。
拒絕業主安裝充電樁
法院明確說不
隨著新能源汽車的普及,物業公司以小區建設規劃不含充電樁及存在安全隱患為由推卸責任、拒絕業主在小區內安裝充電樁而引發的糾紛時有發生。
2022年3月,顧某新購一輛新能源汽車,欲在自家車位上安裝充電樁,物業公司卻以存在安全隱患、超出服務范圍為由拒絕。該案經成都市崇州法院審理認為,業主購買并使用新能源汽車,是積極響應國家節能減排戰略要求,應予以肯定,國務院多部委文件明確支持居民區充電設施建設,遂支持顧某的訴訟請求。
近年來,四川法院緊緊圍繞我省建設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目標,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積極服務保障向家壩、烏東德、白鶴灘等大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大力支持清潔能源開發利用,帶動綠色低碳優勢產業高質量發展。
峨眉山猴子抓傷人
該不該賠?
“喂,法官您好!我在景區被猴子抓傷了,起訴管委會賠償。”這是峨眉山旅游環保法庭工作熱線接到的一起電話。經了解,撥打電話人為游客張某,張某進入峨眉山猴區聚集地時,因未遵守景區關于游客應與猴子保持一定安全距離的提示,逗猴喂猴過程中不慎被抓傷。旅游環保法庭工作人員隨即趕往現場,向雙方當事人詳細釋明了侵權責任法和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的規定,最終促成當事人達成協議,管委會賠償張某損失1000元。
四川法院積極參與依法興旅、依法治旅,通過實施保障促進四川省旅游業發展的意見,建立覆蓋全省5A級景區的旅游環保法庭27個,打造“云上金頂”品牌,探索出一條“專門化、多元化、信息化”服務保障全域旅游示范省和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建設新路徑。2020年以來,全省法院依法審理涉旅糾紛案件880件,通過打擊與修復并重,促進文化旅游生態產品價值有效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