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封面新聞記者 伍勇
7月6日凌晨,一則“江安發生殺人事件”的視頻在網絡傳播,引發網友關注。視頻文案為“江安啊江安,又出事了。”評論區有人詢問緣由,該視頻博主回復稱“一個女人砍老公的頭。”
7月7日下午,四川宜賓江安縣公安局官方微信“江安公安”發布通報稱,經警方核實,該視頻為謠言。
經核實,該視頻真實情況為7月6日凌晨,兩男子在某茶館發生糾紛,江安縣公安局特巡警大隊前往處置,而該過程則被造謠者發布到網上。
經進一步調查,造謠者唐某為博取流量,吸引粉絲關注,在不了解真相的情況下發布了該視頻,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目前,造謠者唐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處罰,并寫下保證書。
警方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對編造、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請廣大市民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1條之一第二款的規定,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是指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