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關(guān)于評定李劉偉同志為烈士的批復

  川府函〔2023〕138號

  眉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guān)于評定李劉偉同志為烈士的請示》(眉府〔2023〕14號)收悉。現(xiàn)批復如下。

  李劉偉,男,漢族,1996年5月出生,生前系省公安廳高速公路公安局一分局十三大隊警務輔助人員。2021年8月24日,李劉偉在處置成都經(jīng)濟區(qū)環(huán)線高速公路蒲江往簡陽方向的一起交通事故時,為營救被困群眾,被后方駛來的車輛嚴重撞擊,不幸犧牲。

  根據(jù)《烈士褒揚條例》(國務院令第718號)第八條第一款第二項規(guī)定,省政府評定李劉偉同志為烈士。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3年6月9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

  關(guān)于評定蔣東海同志為烈士的批復

  川府函〔2023〕139號

  成都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guān)于評定蔣東海為烈士的請示》(成府〔2023〕22號)收悉?,F(xiàn)批復如下。

  蔣東海,男,漢族,1983年11月出生,生前系四川力信卓邦集團有限公司員工。2022年7月17日,蔣東海在彭州市白鹿鎮(zhèn)鴨子巖的河道內(nèi),為營救兩名落水群眾,不幸溺水犧牲。

  根據(jù)《烈士褒揚條例》(國務院令第718號)第八條第一款第二項規(guī)定,省政府評定蔣東海同志為烈士。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