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楊先生打進遂寧傳媒集團新聞熱線反映稱,他在去年底購買了一輛嶄新的凱迪拉克汽車。然而,在今年4月做首保時,發現新車竟然有過維修記錄。更奇怪的是,維修記錄上除了車輛識別號與楊先生的新車一致外,其余信息都不一樣。

  日前,記者在小區停車場見到了楊先生和他購買的新車。據楊先生介紹,去年12月13日,楊先生和遂寧恒孚得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成都東創國城實業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委托購買一輛凱迪拉克XT4汽車的合同,并向成都東創國城實業有限公司支付購車款222700元。

  今年4月22日,楊先生在給車輛做首次保養時,意外發現車輛竟然有維修記錄。“在‘凱迪拉克’手機軟件上看到有一條維修記錄,時間是2022年12月13號。”楊先生說。打開手機軟件,記者看到,整個小修記錄中,材料費、工時費、其他費用、材料服務費均為零,但合計總費用為108元。在維修工單上,車主姓婁,車牌號為川A牌照,而楊先生的妻子則成了送修人。

  為了弄清原委,4月22日當天,楊先生和妻子撥打了銷售人員的電話進行咨詢。銷售人員表示車輛是全新的,并沒有任何維修。手機軟件上顯示的維修記錄,是因為廠家要贈送冰箱貼。

  市民楊先生說:“銷售解釋說因為冰箱貼要出庫,所以系統要操作成維修記錄。還說新客戶都有這個記錄,但是我問了其他買了相同車輛的車主,都沒有出現這個維修記錄。”

  那么,針對楊先生的遭遇

  應該如何維權?

  我們也就此咨詢了

  斗城律師事務所的律師

  斗城律師事務所律師朱湘表示:“首先要看雙方合同是如何約定的,另外,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真實情況的權利。在這個案例中,如果銷售方承諾這是一輛全新沒有任何維修的車,但實際卻是維修過的情況,那買賣一方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另一方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欺詐行為。一旦認定為欺詐就有可能退一賠三,這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對經營者欺詐行為的懲罰性措施,但是否構成欺詐需要更多證據證明。”

  截至記者發稿時

  楊先生仍未接到4S店的回復

  后續將如何發展

  我們也將持續關注

  (全媒體記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