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蘭楠

  “增加雷暴大風預警信號,將寒潮預警信號變更為強降溫預警信號,取消沙塵暴等預警信號……”4月11日記者從司法廳獲悉,為增強立法的公開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質量,司法廳公布《四川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規定(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下稱《修訂草案》),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時間截止至5月7日。該《修訂草案》共19條,擬調整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的種類、等級劃分和防御指南。

  記者了解到,《四川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規定》于2009年制定,施行14年以來,在規范我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工作、有效應對災害性天氣、降低氣象災害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工作所處的內外部環境發生了較大變化,為適應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滿足人民群眾的新期待,我省決定對該規定進行修訂。

  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是防災減災工作的前置環節、關鍵環節,是防御和減輕災害損失的重要基礎,能夠為搶險救援贏得時間、爭取主動。據介紹,《修訂草案》中重點調整了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的種類、等級劃分和防御指南;明確了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的屬地發布制度和規范發布要求;規定了未設立氣象臺站的縣(市、區)發布預警信號的途徑;進一步明確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公共場所的管理單位以及各類媒體在預警信號傳播中的職責;取消了紅色預警信號發布必須報經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同意的規定;新增了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標準和防御指南屬地化制定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