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衛生健康委發布《四川省生育登記服務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將于2023年2月15日起正式實施,有效期5年。《辦法》取消對登記對象是否結婚的限制條件、取消生育數量限制、簡化生育登記要求、增加信息共享要求的消息在網上引發熱議。
《辦法》不再將“是否結婚”作為生育登記的限制條件,是否意味著支持鼓勵未婚先孕?
該項改動對落實《民法典》中“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的規定有何意義?
新《辦法》對打造生育友好型社會有哪些影響?
圍繞上述問題,記者采訪了多位律師。
問題1如何看待生育登記取消結婚限制?
并非四川首創,并非鼓勵未婚先孕
將“夫妻應當在生育前進行生育登記”更改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應辦理生育登記”,是新《辦法》最引人關注的一項改動。據了解,目前,安徽、廣東等地的生育登記實施意見或管理辦法,也已不再將“是否已婚”作為進行生育登記的前提條件。有網友認為,生育登記取消結婚限制是在變相鼓勵未婚先孕、婚外情等,有違傳統家庭倫理道德。
對此,四川省衛健委相關處室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修訂后的《辦法》并非鼓勵或倡導未婚先孕、未婚生子,而是將生育登記的重心轉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結果上來,回歸人口監測及生育服務本位,目的是推動人口監測更加精準,從優生優育角度讓更多孕產婦能享受應有的服務。
“廣東、安徽、四川等地出臺的類似政策,其實都是對2021年中央提出的‘完善生育登記制度’的具體落實。”省人大代表、四川澤琿律師事務所主任杜偉進一步解釋說,2021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下稱《決定》)印發,決定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其中提出“完善國家生命登記管理制度,健全覆蓋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監測體系,密切監測生育形勢和人口變動趨勢”。2021年12月,為貫徹落實《決定》精神,強化人口服務體系建設,提升基層服務管理水平,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了《關于完善生育登記制度的指導意見》。
“因此,新《辦法》一定不是鼓勵大家未婚先孕,而是更好保障未婚先孕人群合法權益,從而讓其平等享有婦幼保健權益。”杜偉說。
生育登記不等于“上戶口”
非婚生子女登記難、“上戶口”難,以致成為“黑戶”的情形在過去屢見不鮮。有網友認為,生育登記取消結婚限制將令“黑戶”成為歷史。而四川省衛健委相關處室負責人在回應中則強調,生育登記由當事人自愿申請辦理,不能等同于“上戶口”。對此,四川坤弘律師事務所律師徐成雪表示贊同:“生育登記不等于‘上戶口’,這是兩個概念,二者沒有必然的聯系,不能混為一談,但新《辦法》確實會令非婚生子女的戶口登記更加便捷。”
徐成雪進一步解釋說,生育登記的前身是“準生登記”,以往夫妻生育子女,是需要向衛生健康部門申請并獲批準的,獲批的夫妻才可生育。自《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頒布后,準生登記演變為“生育登記服務”。其目的是為了保障婦幼服務更好地開展,保障相關部門對當地人口的有效監測。
而“上戶口”其實就是戶口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四條規定,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六條規定,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其目的是為了更好地保護公民的權利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