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四川新聞1月4日電 (記者 劉忠俊)四川省應急管理廳1月4日向社會公布了5起安全生產領域典型案例,共兌現獎勵人民幣5.1萬元。

據了解,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15條硬措施及四川省《實施意見》出臺以來,該省各地不斷完善安全生產舉報制度,發動群眾參與安全生產監督,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
2022年3月,宜賓市應急管理局接到群眾舉報,稱某煤礦存在包裹井下甲烷傳感器行為。經查,某煤礦包裹井下甲烷傳感器行為屬實。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宜賓市應急管理局責令該煤礦停產整頓,撤銷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并處罰款199萬元,對礦長處罰款14.9萬元,對4名直接責任人員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舉報人發現并舉報生產經營單位違法行為,及時消除了事故隱患,按規定,宜賓市應急管理局予以獎勵20000元。
2022年3月,成都市應急管理局接到群眾舉報,反映該市成華區龍潭寺雙龍路某企業非法儲存危險化學品。按相關程序,成都市應急管理局聯合成華區應急管理局對舉報內容予以核查。經查,有關企業違規儲存危險化學品過硫酸銨、過硫酸鉀、硝酸鈉共計27.5噸。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成華區應急管理局扣押非法儲存的危險化學品,對有關企業立案調查,罰款11萬元。舉報人及時發現并舉報生產經營單位非法違法行為,及時消除了事故隱患,按規定,成都市應急管理局予以獎勵16500元。
2022年6月,瀘州市敘永縣應急局收到網友實名舉報,反映某液化天然氣生產企業未按規定對設備進行維護,再生塔多次發生泄漏,設備帶病生產。同時,企業部分員工未穿戴防靜電工作服、使用不具備防爆功能的手機進入屬于易燃易爆區域。按相關程序,敘永縣應急局與政府相關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開展調查。通過全面調查取證,舉報內容屬實。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敘永縣應急局對該企業處罰款3萬元,責令限期改正。舉報人發現并舉報生產經營單位違法行為,推動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敘永縣應急局予以獎勵5000元。
2022年1月,瀘州市瀘縣應急局接到實名舉報信,反映瀘縣某矸磚加工廠連續發生多起生產安全受傷事故,且均未向當地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報告。按相關程序,瀘縣應急局牽頭,與政府相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開展調查。經調查取證,舉報情況屬實。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瀘縣應急局對該企業處罰款13萬元。舉報人發現生產經營單位瞞報事故問題,推動打擊非法違法行為,瀘縣應急局予以獎勵5000元。
2022年1月,四川省應急管理廳綜合執法監督局接到群眾舉報,稱雅安市某氣體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規定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二氧化碳氣體分裝項目試生產到期后,在沒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情況下違法分裝經營二氧化碳氣體等違法行為。經查,上述舉報內容屬實。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責成雅安市應急管理局責令該企業停產整頓,對企業處罰款3萬元。舉報人發現并舉報生產經營單位違法行為,推動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四川省應急管理廳按規定予以獎勵4500元。(完)